Dencare (Chongqing) Oral Care (00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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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康口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2024-08-27 10:23
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 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独立 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和诉求,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法律、法规允 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在符合《公司章程》有关实施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的情 况下,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三、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的分红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结合公司的盈 利情况和业务发展实际需要,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具体利润分配原 则如下: 1. 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 能力;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为进一步增强公司利润 分配的透明度,完善和健全公司利润分配决策和监督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 连续性和稳定性,便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 ...
登康口腔: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9月)
2024-08-27 10:23
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四年九月 | 第一章 | 总则 | | 1 | | --- | --- | --- | ---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2 | | 第三章 | 股份 | | 2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 2 | | 第二节 | | 股份的增减和回购 | 3 | | 第三节 | | 股份转让 | 5 | | 第四章 | 党委会 | | 6 | | 第五章 | | 股东和股东会 | 9 | | 第一节 | | 股东 | 9 | | 第二节 |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12 | | 第三节 | | 股东会的召集 | 16 | | 第四节 |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17 | | 第五节 | | 股东会的召开 | 19 | | 第六节 |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22 | | 第六章 | 董事会 | | 26 | | 第一节 | | 董事 | 26 | | 第二节 | | 董事会 | 29 | | 第三节 | | 独立董事 | 34 | | 第七章 |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35 | | 第八章 |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37 ...
登康口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4-08-27 10:23
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对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管理程序,做好信息 披露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 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 管理。 第三条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 不得进行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当知 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
登康口腔: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4-08-27 10:23
编制单位: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2024 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注:重庆渝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渝富控股")持有重庆轻纺控股(集团)公司 80%股权,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 占用方与上市公司的关 | 上市公司核算 | 2024 年期初占 | 2024 年半年度占 | 2024 年半年度占 | 2024 | 年半年度 | 2024 年 6 | 月占 | 占用形成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资金占用方名称 | | | | 用累计发生金额 | 用资金的利息 | 偿还累计发生 | | | | | 占用性质 | | | | 联关系 | 的会计科目 | | | | | | 用资金余额 | | 原因 | | | | | | | 用资金余额 | (不含利息) | (如有) | 金额 | | | | | | | ...
登康口腔: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4-08-27 10:23
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规避和降低经营风险,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 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重庆登康口腔护 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包括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 参股公司。 严禁对公司外无股权关系的企业提供担保,严禁对参股企业超股比担保,原则上不 得对控股子公司超股比担保。年度担保计划纳入预算管理,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 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公司应当在印章保管与使用管理相关制度中明确与担保 事项相关的印章使用审批权 ...
登康口腔(00132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4-08-27 10:21
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 理结构,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 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提升公司的投资价值,切实 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投 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及《重庆登康口腔护理 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 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 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 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
登康口腔: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8-27 10:21
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科学决策水 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规范运作》")和《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规 则。董事会的议事方式是召开董事会会议。 第二条 董事按规定参加董事会会议是履行董事职责的基本方式。 第三条 董事会可以按照《公司章程》或股东会的决议设立专门委员会。 第七条 董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会表决。董事按照下列程序提名: 1 第四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为董事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公 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 等事宜,处理董事 ...
登康口腔: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24-08-27 10:21
证券代码:001328 证券简称:登康口腔 公告编号:2024-029 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 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85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 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及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 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 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
登康口腔: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4-08-27 10:21
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秘书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 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第 一部分:1.2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一名,为公司与证券交易所、证券监管机构的 指定联络人,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 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董事 会会议、总经理办公会等公司重要决策会议。 董事会秘书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 公司应当设立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的信息披露事务部门。 第三条 ...
登康口腔: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8-27 10:21
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 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保证财务信 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 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 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等行为。选 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 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 审议决定前开展审计业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 审议决定前,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 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三章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程序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