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WIPC TECHNOLOGY CO.(00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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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微智能(001339)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
2025-07-30 12:47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股 东的合法权益,明确股东会的职责和权限,保证股东会规范、高效、平稳运作 及依法行使职权,确保股东有效地行使职权,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智微 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之规定,制定本规 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股东会,对公司、全体股东、股东授权代理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列席股东会会议的其他有关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规 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四条 股东会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依法行使法律及《公司章程》规定的 各项职权,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非法干涉股东对自身权利的处分。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7 月修订)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 ...
智微智能(001339) - 《财务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30 12:47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2025年7月修订)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公司"或 "总公司")及其分、子公司的会计和财务管理工作,保证公司 财务报告信息质量,防范财务与经营风险,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维护股东权益,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 控制基本规范》、《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和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是:认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自 觉接受财政、税务等有关政府部门的检查和监督;建立健全公司内部财务管理 制度,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严密、科学的财务管理体系,以保证财务 管理工作正常开展。 第三条 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建立和完善财务预算及成本管理体系, 健全预测、核算、控制、分析和考核等管理基础工作;募集和合理使用资金, 提高资金使用效果;有效利用公司的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真实、完 整地提供财务会计信息,按上 ...
智微智能(001339) -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30 12:47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 年 7 月)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二)公司与其他公司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控股 50%以上(不含 50%),或未达到 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通过协议 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三)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企业。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各类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主要通过行使表决权以及向子公司委派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和日常监管两条途径行使股东权利,并负有对子公司指导、监督和相关服务 的义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机制,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智微智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根据发 ...
智微智能(00133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
2025-07-30 12:47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支取薪酬的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经理、副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由董事 长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需过半数。委员 会委员由董事会提名表决通过。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由董事会提名 表决通过。 (2025 年 7 月修订)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
智微智能(001339)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7月修订)
2025-07-30 12:47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 年 7 月修订)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维护中小股东利益,规范公司选 举董事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 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的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在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 采用的一种投票方式。即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时,股东所持的每一有效表决权股 份拥有与该次股东会拟选举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该 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的乘积。股东既可以用所有投票权集中投票选 举一位候选董事,也可以分散投票给数位候选董事的一种投票制度。 当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或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 权益的股份比例在百分之三十以上且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的,应当采用累积投票 制。 第三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 ...
智微智能(001339)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30 12:47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 年 7 月修订)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证券及其衍生品 种的交易价格或者对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发生时,本制度规定的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当及时将重大事项的相关信息告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秘书等相关负责人的制度,从而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出现虚假信息披露、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但不限于: (一)接触、获取重大信息的公司内部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派驻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及分支机构的负责人; (二)参与公司内部重大事项筹划、论证、决策等环节的人员,公司内部 各相关部门人员,包含财务人员、内部审计人员、信息披露事务工作人员等由 于所任公司职务而知悉或可能知悉内幕信息的人员; (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 其一致行动人; (四)公 ...
智微智能(001339)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30 12:47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 年 7 月修订)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最大限度地保障股东的利益,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深 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监管,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金,自 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四条 公司财务部负责募集资金的日常管理,包括专用账户的开立及管理,募集 资金的存放、使用和台账管理;董事会秘书负责与募集资金管理 ...
智微智能(001339)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07-30 12:47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 年 7 月制定)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 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 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 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 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
智微智能(001339) -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5年7月修订)
2025-07-30 12:47
(2025 年 7 月修订)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担保风险,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智微智能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合 并简称控股子公司)依据法律规定和担保合同/协议,按照公平、自愿、互利的原 则向被担保人提供一定方式的担保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行为,包括公司对 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本办法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 括公司对 ...
智微智能(00133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30 12:47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 年 7 月修订) 1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信息披露质量,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下简称"《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证券法务部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为公司信息披露的常设机构。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的"重大信息",系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