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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达创智: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2023-12-18 14:07
法律意见书 关于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法 律 意 见 书 中国 深圳 福田区 益田路 6001 号太平金融大厦 11、12 楼 邮政编码: 518038 电话(Tel):(0755)88265288 传真(Fax) :(0755) 88265537 电子邮件(E-mail):info@sundiallawfirm.com 网站(Website):www.sundiallawfirm.com - 1 - 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法律意见书 信达励字[2023]第135号 致: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信达")接受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通达创智")的委托,担任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项目(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
通达创智: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2023-12-18 14:07
(草案)摘要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证券代码:001368 证券简称:通达创智 公告编号:2023-056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期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 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期激励计 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特别提示 一、本期激励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订。 二、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 激励的下列情形: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最近 ...
通达创智: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年12月)
2023-12-18 14:07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1 | 目 | 录 2 | | | --- | --- | --- | | 第一章 | 总则 4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5 | | | 第三章 | 股份 5 |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5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6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7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8 | | | 第一节 | 股东 | 8 | | 第二节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10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 12 | | 第四节 | 股东大会的提案和通知 | 14 | | 第五节 | 股东大会的召开 | 15 | | 第六节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18 | | 第五章 | 董事会 23 | | | 第一节 | 董事 | 23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26 | | 第六章 |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0 | | | 第七章 | 监事会 32 | | | 第一节 | 监事 | 32 | | 第二节 | 监事会 | 332 | | 第八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 ...
通达创智: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18 14:07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健全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通达创智(厦 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并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和审查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并对公司董事会负 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 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认定的其它高 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工作组,专门负责 ...
通达创智: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3-12-18 14:07
公司简称:通达创智 证券代码:001368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3 年 12 月 | 一、释义 3 | | --- | | 二、声明 4 | | 三、基本假设 5 | | 四、本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6 | | (一)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分配情况 6 | | (二)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7 | | (三)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授予日、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和禁售期 8 | | (四)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10 | | (五)本期激励计划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 11 | | (六)激励计划其他内容 14 | | 五、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15 | | (一)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是否符合政策法规规定的核查意见 15 | | (二)对公司实行股权激励计划可行性的核查意见 16 | | (三)对激励对象范围和资格的核查意见 16 | | (四)对股权激励计划权益授出额度的核查意见 17 | | (五)对本期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核查意见 17 | | (六)对上市公司是否为激励对象提 ...
通达创智: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
2023-12-18 14:07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 一、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本期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获授的权益数量 (万股) | 占本激励计划授予 权益总数的比例 | 占本激励计划公 告日公司股本总 | | --- | --- | --- | --- | --- | --- | | | | | | | 额的比例 | | 一、高级管理人员 | | | | | | | 1 | 张芸彬 | 财务总监 | 8.00 | 3.57% | 0.07% | | 二、其他激励对象 | | | | | |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77人) | | | 182.40 | 81.43% | 1.63% | | 首次授予权益数量合计(78人) | | | 190.40 | 85.00% | 1.70% | | 预留部分 | | | 33.60 | 15.00% | 0.30% | | 合计 | | | 224.00 | 100.00% | 2.00% | 注:1、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 ...
通达创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2023-12-18 14:07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通达创智 (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达创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规定,对通达创智拟终止部分募投项目事项进行了审慎尽职调查,具 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7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8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为 25.1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0,364.00 万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之后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2,400.85 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于 2023 年 3 月 7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 ...
通达创智: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3-12-18 14:07
证券代码:001368 证券简称:通达创智 公告编号:2023-055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8 日在 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监事会主席黄静主持本次会议, 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审议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相关的法定程序, 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
通达创智: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2023-12-18 14:07
证券代码:001368 证券简称:通达创智 公告编号:2023-059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声明: 1、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林东云女士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 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林东云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通达创智(厦 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2、征集人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征集人与征集表决权涉及的提 案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征集表决权采取无偿的方式进行。 3、本次征集表决权基于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且已获得公司其他独 立董事同意。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不存在《公开征集上市公 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不得作为征集人公开征集表决权的情形, ...
通达创智: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2023-12-18 14:07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保证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 章程》及股东大会授予的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证券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性决策机构,行使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及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会议是董事会议事的主要形式。 董事按规定参加董事会会议是履行董事职责的基本方式。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设董事长 1 名。 第六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