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nggong Technology(002006)

Search documents
精工科技: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三次修订稿)的公告
2023-10-30 10:35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006 证券简称:精工科技 公告编号:2023-112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 风险提示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三次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以下关于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后其主要财务指标的分析、描述均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 据此进行投资决策。如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而造成任何损失的,公司不承担 任何责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 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 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 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 ...
精工科技: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
2023-10-30 10:35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006 证券简称:精工科技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 责;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4、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三次修订稿) 二〇二三年十月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声明 1、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本预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要求编制。 5、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 其他专业顾问。 6、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 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 生效和完成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特别提示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预案"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
精工科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修正案
2023-10-30 10:35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修正案 | | 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财务负责 | 事会聘任的总经理、执行总经理、副总 | | --- | --- | --- | | | 人、总工程师、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 | 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符合 | | | 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 《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 | 5 |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 |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 | |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 | 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 | | | 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 | 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 | | 6 | 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 | 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 | | | 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 委员会根据上述第四条至第六条规定 | 董事职务,自动解除其委员资格,并由 委员会根据本工作细则第四条至第六条 | | | 补足委员人数。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 | 规定补足委 ...
精工科技: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3-10-30 10:35
证券代码:002006 证券简称:精工科技 公告编号:2023-109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召开的通知,并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国君先生主持,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董事逐项审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3 年第 三季度报告》;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同日刊 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 2023-111 的公司公告。 (二)以 ...
精工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30 10:35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稿)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 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且至少有一名独 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本条所称"会计专业人士"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2、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 士学 位; ...
精工科技: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
2023-10-30 10:35
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三次修订稿) 二〇二三年十月 1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006 证券简称:精工科技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工科技"、"上市公司"或 "公司")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的公司。为满足公 司业务发展需要,增强公司资金及盈利能力,提高市场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 司编制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本报告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中相同的含义。)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业背景 1、国家政策大力支持,为碳纤维产业发展提供良好政策环境 碳纤维产业是国家鼓励的基础性战略性新兴产业,代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 业变更的方向,是培育发展新动能、获取未来竞争新优势的关键领 ...
精工科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30 10:35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稿)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 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任职且支取薪酬的董事长、副 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由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执行总经理、副总经 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 ...
精工科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3年10月制订)
2023-10-30 10:35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公司质 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精工 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 ...
精工科技: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3-10-30 10:35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006 证券简称:精工科技 公告编号:2023-110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 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反映了 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同日刊 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 2023-111 的公司公告。 (二)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公司调减募集资金额度 52,842.18 万元,并相应调整原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方案中的募集资金总额等内容,除前述修改之外, ...
精工科技:《公司章程》修正案
2023-10-30 10:35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正案 (修改部分以黑体标注)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如下: | 序 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 | | 第一百零五条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 | 第一百零五条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 | | | 规的要求,公司设独立董事三名,其中至少 | | | | | 规的要求,公司设独立董事三名,其中至少 | | | 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应当忠实 | | | | 履行职务,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 | 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应当忠实 | | | | 履行职务,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 | | |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 | |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 | | | | | 独立董事应当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