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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东洋: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整投资人受让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份价格的专项意见
2023-12-17 14:12
| 第一章重整基本情况介绍 | 1 | | --- | --- | | 一、上市公司概况 | 1 | | 二、被申请重整情况 | 4 | | 三、重整投资人概况 | 7 | | 四、报告目的 | 10 | | 第二章重整投资方案 | 12 | | 第三章重整投资人受让股票价格的合理性与公允性 | 14 | | 一、重整投资人面临较大投资风险 | 14 | | 二、重整投资人为上市公司提供各项资源 | 14 | | 三、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票的受让价格系通过市场化机制形成 | 15 | | 划实施的前提 | 16 | | 五、与同类重整案例不存在明显差异 | 16 | | 六、引入重整投资人有利于维护中小股东利益 | 17 | | 第四章报告结论 | 18 | | 一、报告结论 | 18 | | 二、报告使用限制及免责声明 | 18 | 第一章重整基本情况介绍 一、上市公司概况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整投资人受让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资本公积转增股份价格的专项意见 签署日期: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海洋"、"上市公司"或"公司") 成立于 2001 年 12 ...
*ST东洋:关于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1)
2023-12-17 14:12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ST 东洋 公告编号:2023-164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8月8日,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海洋"或"公 司")债权人烟台市春达工贸有限公司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 由向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烟台市中院")提出对东方海洋进行预重整的 申请,烟台市中院将该案移交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莱山区法院") 审理。莱山区法院于2022年9月2日作出(2022)鲁0613破申(预)1号《决定书》, 决定东方海洋进入预重整,并指定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工作组 为临时管理人。 2023年2月17日,五矿金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金通") 与公司签署《重整投资意向协议》,五矿金通有意向以其设立的专项私募投资基金, 联合其他投资人共同以重整投资人身份参与上市公司重整投资,认购上市公司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 2023年11月24日,公司收到烟台市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 ...
*ST东洋:关于与烟台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等各方签署《债务转让协议》的公告
2023-12-17 14:12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ST 东洋 公告编号:2023-166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烟台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等各方签署《债务转让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法院已裁定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海洋"或"公司")进 入重整程序,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公司仍存在因重整失 败而被法院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4.17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 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2.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关联交易。 一、债务转让概述 烟台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融资担保")对东方海洋享有债权, 并已在东方海洋预重整程序中,向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烟台融资担保债权经临时管理 人审查确认,债权性质为普通债权。烟台融资担保对东方海洋享有的债权性质、金额将 以重整程序中管理人审查确认并经人民法院裁定确认的为准(下称"标的债权",相应 ...
*ST东洋: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
2023-12-15 15:38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ST 东洋 公告编号:2023-163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公司于2023年11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 于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35),2023年11 月24日公司收到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烟台中院"、"法院")送达 的《民事裁定书》【(2023)鲁06破申6号】,烟台中院裁定受理北京汉业科技有限 公司对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并指定本案由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审理。公 司股票交易自2023年11月27日(星期一)起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法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但在重整事项推进过程中,公司仍存在因重整 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4.17 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公司因:①2022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②2022年度的财务会计 ...
*ST东洋:关于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提示性公告
2023-12-14 10:54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ST 东洋 公告编号:2023-162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海洋"或"公司")于2023年11 月25日披露了《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并指定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134),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北京汉业科技有限公司对公司的 破产重整申请并指定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莱山区法院")管辖, 莱山区法院指定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工作组担任东方海洋管理 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公司于同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重整启动债权申报及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36),公司于2023年11月24日收到莱山区法院《公告》 【(2023)鲁0613破2号】,在预重整期间未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应于2023年12月17 日前申报债权,并定于2023年12月18日9时采取网络会议方式召开东方海洋第一次债 权人会议。 公司于2023年 ...
*ST东洋: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2023-12-14 10:54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整计划(草案)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 | | | 释 人………………………………………………………………………………………………………… 1 | | --- | | 前言 | | 摘要 ………………………………………………………………………………………………………………………………………… 8 | | 正文…………………………………………………………………………………………………………………… 12 | | 一、东方海洋基本情况 . | | 二、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 | l l 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方案 23 | | 四、 债权分类及调整方案 27 | | 五、 债权清偿方案 . 30 | | 六、 经营方案 33 | | 七、 重整计划的执行 . | | 八、 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 50 | | 九、其它说明事项 | | 十、重整计划的解释与修订 . 55 | | 结语 57 | 释 义 | 简称 | | 释义 | | --- | --- | --- | | 东方海洋/上市公司 | 指 |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 | | /公司/债务人 | | ...
*ST东洋:关于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等各方签署《债务转移协议》的公告
2023-12-14 10:54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ST 东洋 公告编号:2023-161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等各方签署《债务转移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资产山东分公司") 对公司享有债权,并已在公司预重整程序中,向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长城资产山东分 公司债权经临时管理人、管理人审查确认,债权性质为普通债权,截止2023年11月24日, 长城资产山东分公司债权金额为260,071,635.13元。长城资产山东分公司对公司享有的 债权性质、金额将以重整程序中,管理人审查确认并经人民法院裁定确认的为准(下称 "标的债权",相应地对于公司而言为"标的债务")。 五矿金通拟牵头主导对上市公司开展纾困及重整,并拟在符合外部监管要求且完成 1 自身内部审批的前提下设立专项基金(下称"五矿金通专项基金")并作为重整投资人 之一参与东方海洋纾困及重整。 特别提示: 1.法院已裁定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海洋"或"公司") ...
*ST东洋:关于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2023-12-13 14:56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ST 东洋 公告编号:2023-160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股东湖南优禾神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声明: 1.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湖南优禾神州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湖南优禾"、"征集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 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条件; 2.征集人承诺,自征集日至行权日期间不转让所持股份,持续符合公开征 集表决权的条件; 3.征集时间:2023 年 12 月 16 日之前; 4.征集人的表决意见:对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出资人组会议全部 1-13 个议案投同意票。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收到股东湖南优禾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函,湖南优禾持有公司 13.22%股份, ...
*ST东洋:关于合并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出资人组会议通知的提示性公告
2023-12-11 10:44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ST 东洋 公告编号:2023-159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并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出资人组会议 通知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为便于股东投票表决,降低会议成本,提高会议决策效率,山东东方海洋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将拟于2023年12月18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出资人组会议合并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出 资人组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召开地点、现场会议时间、股权登记日等事项均保持不 变。现将合并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出资人组会议的通知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出资人组会议。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18 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 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 1 2、会议的召集 ...
*ST东洋: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通知的公告
2023-12-09 12:24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ST 东洋 公告编号:2023-158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规 定,重整计划由债权人会议表决,重整计划所涉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由出资人 组进行表决。债权人会议和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或虽未表决通过,人民法 院经审查认为重整计划符合《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由人民法院裁 定批准重整计划,重整计划将于人民法院裁定批准之后公告。若出资人组会议 未表决通过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或债权人会议未表决通过重整计划,且重整 计划未依照《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获得人民法院裁定批准,或者已 表决通过的重整计划未获得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人民法院将裁定终止公司重 整程序,并宣告公司破产。如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敬请 广大投资者理性分析、慎重表决并注意投资风险。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18日(星期一)9:30。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