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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凡谷(002194)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0:34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明确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在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武汉凡谷电子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六条 财务总监应当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向独立董事书面提交 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材料。 第七条 公司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至少安排一次独立董 事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见面会,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独立董事应当履行 见面的职责。见面会应当有书面记录及当事人签字。 第八条 独立董事应当对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独立董事对年度报告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当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 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认真学习中国 ...
武汉凡谷(002194)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7 10:34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 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 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或副董事长 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在该任期内,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 ...
武汉凡谷(002194)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7 10:34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和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激励 约束机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适用本细则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在该任期内,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 ...
武汉凡谷(002194)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2025年10月)
2025-10-27 10:34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二)公司不得通过委托理财等投资的名义规避购买资产或者对外投资应当 履行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或者变相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三)公司用于委托理财的资金应当是公司闲置资金,不得挤占公司正常运 营和项目建设资金,不得因进行委托理财影响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国家专项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 理财业务的管理,有效控制风险,保证公司资产、财产的安全,提高投资收益, 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管理是指在国家政策及深圳证券交易 ...
武汉凡谷(00219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0:34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管理程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 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关联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当遵守 本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关联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所持本公司股 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关联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委托他人代行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视 作本人所为。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从事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 融券交易。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 ...
武汉凡谷(002194) -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0:34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第四条 公司应当在监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回复投资者问题。 第五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应当谨慎、理性、 客观,以事实为依据,保证发布的信息和回复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信 息披露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不得通过互动易平台披露未公开的 重大信息。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或回复的信息不得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 第六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回复投资者提问时,不得使用虚假性、夸大性、 宣传性、误导性语言,应当注重与投资者交流互动的效果,不得误导投资者。不 具备明确事实依据的内容,公司不得在互动易平台发布或者回复。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互动 易平台信息发布和提问回复的管理,建立公司与投资者良好沟通机制,提升公司 治理水平,根据《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 ...
武汉凡谷(002194)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0:34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职工代 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辞职)、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的情形和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包含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职、被 解除职务以及其他导致其实际离职等情形。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或辞职。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并说明辞职原因,公司收到辞职 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 ...
武汉凡谷(002194)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0:34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秘书的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深交所")的指定联络人,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 事会秘书。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和任免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 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二)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能够忠诚地履行职责; (三) 取得 ...
武汉凡谷(002194) -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0:34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金融衍生 品交易行为,防范金融衍生品交易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业务 规则及《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金融衍生品是指场内场外交易、或者非交易的,实质为 期货、期权、远期、互换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金融衍生品的基础资产既可 包括证券、指数、利率、汇率、货币、商品、其他标的,也可包括上述基础资产 的组合; 既可采取实物交割,也可采取现金差价结算;既可采用保证金或担保、 抵押进行杠杆交易,也可采用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交易。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在未经公司批准的情况下, ...
武汉凡谷(002194)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0:34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法人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武汉凡谷电子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 度。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公司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全部由独立董事参 加的会议,由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如有需要,公司 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议题涉及的相关人员可以列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但非独立董事人员对会议议案没有表决权。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 召集和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 并推举一名代表主持。 1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