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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化股份:12月18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Mei Ri Jing Ji Xin Wen· 2025-12-18 12:37
每经AI快讯,北化股份(SZ 002246,收盘价:16.39元)12月18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第六届第一次 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12月1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 案》等文件。 截至发稿,北化股份市值为90亿元。 每经头条(nbdtoutiao)——海南封关首日直击:为中国探路,全球最大自贸港如何重塑开放边界? 2025年1至6月份,北化股份的营业收入构成为: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占比38.08%,其他专用化 学化学产品制造占比30.99%,专用设备制造业占比30.93%。 (记者 曾健辉) ...
北化股份(00224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2-18 12:32
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 者之间的有效沟通,完善公司治理,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以已公开披露信息作为交流内 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或者泄露未公开披露的 重大信息。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一)建立形成与投资者双向沟通渠道和有效机制,形成公司与投资者之间 的良 ...
北化股份(002246) -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2025-12-18 12:32
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 控制管理,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党委、董事会、经理层和全体 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 第四条 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 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主 要包括以下具体内容: (一)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规则和公司(包括子公司)内部规章制 度等的贯彻执行,确保公司经营业务及管理合法合规; (二)确保生产经营的安全稳定,促进公司战略目标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三)明确业务职责和操作程序,提高公司经营效益及效率,提升上市公司 质量,增加对公司股东的回报; (四)规范公司会计确认、计 ...
北化股份(00224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12-18 12:32
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制性条件的,公司应当在办理股份变更登记等手续时,向深交所申请并由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相关人员所 持股份登记为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 理》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 理。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 交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 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北化股份(002246) - 信息披露事务制度
2025-12-18 12:32
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保证真实、 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 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信 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信息披露及时、公平。 第四条 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 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 非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 ...
北化股份(002246)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12-18 12:32
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秘书的工作职责和程序,促使董事会秘书更好地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 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 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 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 (三)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四)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
北化股份(002246)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2025-12-18 12:32
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离职 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以及《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以及职工 代表董事。 第三条 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 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离职相关信息; 董事提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提出辞任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确保董事 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第六条 如存在下列情形,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 ...
北化股份(002246)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2-18 12:32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 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所作决议,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本议事规则的规定。 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企业战略的 发展需要,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 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战略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 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 略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当战略委员会 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战略委员会 召集人既不能履行职责, ...
北化股份(00224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2-18 12:32
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 由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相同。每届任 期不得超过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独立董事成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 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或本 议事规则规定的不得任职之情形,不得被无故解除职务,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 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委员会因委员辞职、免职或其他原因导致人 数低于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在新成员就任前,原委员仍应继续履行职责。 - 1 - 第七条 《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委员。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一条 为建立、完善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订科学、 ...
北化股份(00224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2-18 12:32
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规范、高效开展工作,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审计委 员会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监督和核查工作, 并依法履行《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监事的职权。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三名,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 独立董事两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 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 (四)代表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五)公司董事会授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