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ZHL(00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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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陆重工:上半年净利润同比增长50.03% 拟10派0.55元
Zheng Quan Shi Bao Wang· 2025-08-25 08:28
Group 1 - The company reported a revenue of 1.032 billion yuan for the first half of 2025, representing a year-on-year decrease of 10.44% [1] - The net profit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increased by 50.03% to 191 million yuan [1] - The basic earnings per share were 0.2304 yuan, and the company proposed a cash dividend of 0.55 yuan per 10 shares (tax included) [1]
海陆重工(002255.SZ)发布上半年业绩,归母净利润1.91亿元,增长50.03%
智通财经网· 2025-08-25 08:21
Group 1 - The company reported a revenue of 1.032 billion yuan for the first half of 2025, a year-on-year decrease of 10.44% [1] - The net profit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increased by 50.03% to 191 million yuan [1] - The net profit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after deducting non-recurring gains and losses rose by 56.29% to 184 million yuan [1] Group 2 - The basic earnings per share were 0.2304 yuan [1] - The company proposed a cash dividend of 0.55 yuan (including tax) for every 10 shares to all shareholders [1]
海陆重工:2025年上半年净利润同比增长50.03%
Xin Lang Cai Jing· 2025-08-25 08:17
海陆重工公告,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10.32亿元,同比下降10.4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91亿元,同比增长50.03%。基本每股收益0.2304元/股,同比增长52.08%。公司拟以总股本7.33亿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5元(含税)。 ...
海陆重工(002255)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5 08:16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 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研究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不包括独 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由总 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 ...
海陆重工(002255)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2025-08-25 08:16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Ο二五年八月 1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目 录 2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和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三节 独立董事与专门委员会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八章 通知与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章 修改章程 第十一章 附则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 ...
海陆重工(00225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5 08:16
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 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批准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之决议而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 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本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任命 3 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 员的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召 ...
海陆重工(002255)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5 08:16
总经理工作细则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管理 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司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提高民主决 策、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细则,以明确总经理的职责,保障总经理行使职 权,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 会聘任或解聘。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副总经理对总经理负责。 (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期限尚未届满; 总经理工作细则 (四)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期限计算至公司董事会审议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聘任议案的日期。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 ...
海陆重工(002255)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5 08:16
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投资评审小组组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 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五) 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三章 ...
海陆重工(002255)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08:16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行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 司的规范运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制定。 第二章 设置及任职资格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董 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具有良 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第三章 职责范围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 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董事会秘书应遵守公司章程,承担公司高级 1 (一)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 ...
海陆重工(002255)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5 08:16
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组成,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管理办法》)《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对董事会负责。提名委员会应当对被提名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形成明确的审 查意见。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公司相关职能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