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ZHL(00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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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陆重工(002255)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5 08:15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募集资金"是指上市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 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第一条 为完善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规范公司对募 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全体 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制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行政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第五条 公司应当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募集 资金应当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户集中管理,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 他用途。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的,应当分别设置募 ...
海陆重工(002255)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08:15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 求,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视 重要性程度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 "审计委员会")审核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 会、股东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 向公司指定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选聘会 计师事务所的工作,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国有 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苏州 海陆重工股份 ...
海陆重工(002255)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08:15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并保证所 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在境内、外市场发行证券及其衍生品种时,在境外市场披露的信息,应 当同时在境内市场披露。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公司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以 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能保证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或者 对公司所披露的信息存在异议的,应当在公告中作出声明并说明理由,公司应当 予以披露。 第五条 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积极 配合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告知公司已发生或者拟发生的可能对公司股票 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以下简称"重大事件"或者"重大 信息")。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 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海陆重工(002255)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08:15
第一条 为加强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 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有效防范和打击内幕 交易等证券违法违规行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苏州海 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董事会应当按照本制度以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 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 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 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 书面确认意见。公司证券投资部为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督、管理、登记、披露及备 案的日常工作部门。 公司在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同时应当 ...
海陆重工(002255)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08:15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 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 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苏州海陆重工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 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公司,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 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 第二章 重大信息的范围 第五条 公司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及公司下属分 ...
海陆重工(002255)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08:15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的管理 控制,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机制,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根据总体战略规划、产业结构调整及业务发 展需要而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的公司。其设立形式包括: (一)全资子公司; (二)公司与其他公司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控股50%以上(不含50%) 或派出董事占其董事会绝大多数席位(控制其董事会)的子公司; (三)公司与其他公司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持股50%以下(含50%), 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下成员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 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子公司应按照其章程的相关规定依法设立股东会(如子公司为公司独资 设立,则为股东,以下皆同)、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及监事会(或监事、审计委员 会)。公司 ...
海陆重工(002255) - 合同管理规定(2025年8月)
2025-08-25 08:15
合同管理规定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同管理, 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合同实行公司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即公司总经理、归口管理 部门(经营计划处)和合同经办部门三级负责。分公司由经理、归口管理部门(办 公室)和合同经办部门负责。 第三条 公司合同实行制度化管理,建立法律法规学习制度、合同管理机构 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度、法人授权委托及合同签订前评审制度、合同签订履行变更 和解除制度、应收帐款追收管理制度、失信及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合同 管理正规有序。 第四条 公司经营计划处为公司合同管理机构,负责组织修订本规定和制定 相关制度,组织学习合同法律法规条例,培训合同管理员业务,检查指导督促本 规定的执行,从组织上保证本规定的落实。公司控股企业亦应成立相应管理机构, 负责本公司合同管理。 第五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内部核算单位与本公司以外的单位签订合同须遵 守本规定。 公司控股企业与本公司以外的单位签订合同原则上按照本规定执行,可结合 ...
海陆重工(002255)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08:15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保证与各关 联人发生之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合理性,以及公司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苏州海陆重 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建设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 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得隐瞒关联关系或者 将关联交易非关联化。 公司关联交易行为应当定价公允、审议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 3、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4、由公司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 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 其他组织)。 公司与上述第 2 项所列法人(或其他组织)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控制 而形成上述第 2 项所述情形的,不因此构成关联关系,但其法定代表人、董事 ...
海陆重工(002255) -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5 08:15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第五条 除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外,公司对外担保必须要求对方提供反 担保,且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当具有实际承担能力。 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应当要求对方提供反 担保。 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该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其 他股东应当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如该控股子公司、参股公 司的其他股东未能按出资比例提供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公司董事会应当披露主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对外担保行为,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公司财产安全,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及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办 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以自有资产或者信 誉为他人提供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事宜。具体种类包括但不限 于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 ...
海陆重工(002255)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08:15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 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苏 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重大交易决策制度》 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货币资金、实物 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让渡给他人并获得其他资产的行为。 第三条 公司对外投资应遵循的原则: (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 (三)有利于公司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利用。 第二章 对外投资的职责分工和授权标准 第四条 公司对外投资应遵循的原则: (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 (三)有利于公司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利用。 第五条 公司证券投资部负责组织编制对外投资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