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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陆重工(002255) - 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08:15
第三条 公司内部控制的总体目标是建立一个决策科学、运营规范、管理高 效和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股份制业务经营实体,具体来说,必须达到以下 目标: (一)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章,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 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 内部控制制度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 作,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种经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依据有关法律法 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部控制包括内部控制机制和内部控制制度两个方面,内部控 制机制是指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及其相互之间的运行制约关系,内部控制制度 是指公司为防范经营风险,保护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促进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 实施而制定的各种业务操作程序、管理方法与控制措施的总称。 第二章 内部控制的目标与原则 (二) 建立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系统,确保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健康运行与 公司财产的安全、完整及有效利用。 (三) 健全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科学合理的决策机 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 (四) 不断提高经营管理的效率和效益,努力实现价值的 ...
海陆重工(002255)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08:15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健全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 计制度,加强内部审计和监督工作,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实施内部审计时,按本制度之要求执行。 第二章 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三条 公司设审计部,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审计部受董事会领导,在审计 委员会指导下独立开展工作。 第四条 审计部应配备具有必要专业知识的审计人员。审计人员专业技术职 务资格的考评和聘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审计部设负责人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六条 审计人员应当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奉 公、保守秘密;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泄露秘密、玩忽职守。 第七条 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与被审计单位或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 应当回避。 (二)审核凭证、账表、决算,检查资金和财产,检测财务会计软件,查阅 有关文件和资料; (一)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 ...
海陆重工(002255) -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08:15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期报告 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公司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依据《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及《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 人登记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 要求,对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履行必要的传递、审核和披露流程。 第三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涉密人员在定期报告编制、 公司重大事项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定期报告、临时公告披露前,不得以任 何形式、任何途径向外界或特定人员泄漏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的内容,包括但不 限于业绩座谈会、分析师会议、接受投资者调研座谈等方式。 第四条 对外部单位无法律法规依据,要求公司提供未披露的重大信息、财 务报告,公司应拒绝报送。 1 第七条 外部单位或个人在相关文件中不得使用公司报送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除非与公司同时披露该信息。 第八条 外部单位或个人应该严守上述 ...
海陆重工(002255) - 定期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08:15
定期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定期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 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公司定期报告的 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强化信息披露责任意识,加大对定期报告信息披露责任 人的问责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 证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苏州海陆重工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责任追究,是指由于定期报告信息披露中有关人员不履 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或由于其他个人原因,造成定期报告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 或其他不良影响的,公司应当追究其相关责任。 第四条 定期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第五条 定期报告信息披露出现重大差错,追究责任时由公司证券投资部在 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责任有关的资料,认真调查 ...
海陆重工(002255) - 内部问责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08:1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界定职责、规范行为、严肃纪律、按照奖优、治庸、罚劣 的原则,对公司人员在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度资金运作管理、用人决策、安 全生产管理等方面,把问责与效能提高、审计监督结合起来,有责必问,有错必 究,实行程序化管理,努力建设责任班子,减少和避免因决策失误给企业和股东 造成重大损失或对职工合法权益造成严重侵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内部问责制度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问责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问责,是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 员在所管辖工作范围内,由于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 未尽到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行 为,以致公司及投资者利益受损,而对其进行问责。 第三条 问责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 于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子公司主要负责人)。 第四条 本制度坚持下列原则: 第二章 问责范围 (一)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二)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
海陆重工(00225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变动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5 08:15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其所持股份变动相关事项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 遵守。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 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变动管理办法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变动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对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办理程序,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 理规则》(以下简称《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苏 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 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 ...
海陆重工(002255)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08:15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董事 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包括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以及职工 代表董事。 第三条 公司非职工代表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 工代表大会等民主形式选举或更换,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或职工代表 大会决议解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可以辞职。董事离任的应当按照《公司章程》 和本制度的规定办理离任手续。 关或者其认为有必要引起公司股东和债权人注意的情况进行说明。公司应当对独 立董事辞任的原因及关注事项予以披露。董事辞任的,公司应当在两个月内完成 补选。 第七条 公司董事在任职期间出 ...
海陆重工(002255) - 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5-08-25 08:15
2025 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单位:万元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资金占用方名称 占用方与上市公 司的关联关系 上市公司核算的 会计科目 2025 年期初占 用资金余额 2025 年半年度占 用累计发生金额 (不含利息) 2025 年半年度 占用资金的利 息(如有) 2025 年半年度 偿还累计发生 金额 2025 年半年度 期末占用资金 余额 占用形成 原因 占用性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附属企业 无 - - - - - - - - 非经营性占用 小计 - - - - - - - - - - 前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无 - - - - - - - - 非经营性占用 小计 - - - - - - - - - - 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 企业 无 - - - - - - - - 非经营性占用 小计 - - - - - - - - - - 总计 - - - - - - - - - -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资金往来方名称 往来方与上市公 上市公司核算的 2025 年期初往 2025 年半年度往 2025 年半年度 2025 年半年度 2025 年半年度 往来形成 往来性质 ...
海陆重工(002255)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相关制度的公告
2025-08-25 08:15
证券代码:002255 证券简称:海陆重工 公告编号:2025-033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及修订、制定公司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 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 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 案》、《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现将 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 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章程》 及各项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根据《公司法》,不再区分 ...
海陆重工(002255) - 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2025-08-25 08:15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2025 年 08 月 1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半年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06 月 30 日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 --- | --- | | 流动资产: | | | | 货币资金 | 1,823,593,161.82 | 1,743,358,262.80 | | 结算备付金 | | | | 拆出资金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1,297,045.88 | 31,033,472.00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应收票据 | 40,632,962.68 | 47,426,877.07 | | 应收账款 | 981,132,652.09 | 1,021,873,029.57 | | 应收款项融资 | 38,142,753.20 |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