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RISE(002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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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新股份(002256)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6 09:31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 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以下简称"《公 司信息披露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相关 规定,严格遵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 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 计机构及相关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
兆新股份(002256)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6 09:31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条 为了完善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 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和信息披露方面的作 用,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信 息披露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 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本工作制度所称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的义务。独立董事应当 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 ...
兆新股份(002256)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6 09:31
第三条 公司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当向董事会提交 书面辞任报告,董事会收到辞任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 2 个交易日内披露 有关情况。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及公司董事会结构,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 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下同)因任期届满未连任、 主动辞任、被解任以及其他导致董事实际离职等情形,以及离职后持续义务的履 行与责任追究。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除本制度第六条规定的情形外,出现下列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 原董事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
兆新股份(002256) - 收款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6 09:31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收款,是指企业在发生业务活动后收取的结算款项,包 括现金、银行存款、银行票据等有效货币资金。 第三条 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款项的收取核算,董事长对公司货币资金内 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以及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负责。 收款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收款管理,保障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资金的流动性、安全性,控制公司财务 风险,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收款人员的管理 第四条 除公司财务出纳人员及其他公司指定授权人员外,任何人不得接触 公司货款,包括现金、汇款、支票及其他有效货币资金。 第五条 对于经公司授权的收款人员,公司综合考虑其工作服务年限、户口、 个人信用、家庭基本背景等要素,明确挪用货款、私吞货款等损害公司权益的法 律责任。 第六条 出纳人员及其他授权人员外出收款时,须有一名在 ...
兆新股份(002256)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6 09:31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 联交易,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关联交易决策行为的公 允性,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控制关联交易的风险, 使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允、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关联交易和关联人 第二条 在本制度中,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 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一) 购买或出售资产; 1 (二) 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 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等); (四) 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 (五) 租入或租出资产; (六) 委托或者受托管 ...
兆新股份(002256) - 《公司章程》(2025年11月)
2025-11-26 09:31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于2008年6月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200万股,于2008年 6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章 程 二○二五年十一月 | | |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 公司由深圳彩虹环保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依法变更设立,深圳彩虹环保建材科 技有限公司的原有股东即为公司发起人;公司于2007年1月29日在深圳市工商行 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公司现营业执照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030061890815XU。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 民事责任 ...
兆新股份(00225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6 09:31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促进公司完 善治理,提高公司质量,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以及《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 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 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 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 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 基础上开展,符合 ...
兆新股份(00225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6 09:31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管理 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上市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以下合称"法律法规")及《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制度。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在下列时间委托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 1 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报其个人及其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 弟姐妹等)的身份信息(包 ...
兆新股份(002256)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管理办法(2025年11月)
2025-11-26 09:31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管理办法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规范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 的薪酬和绩效管理,构建科学的、符合企业管理现状的考核体系,推动战略目标和经营管理业 绩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所称高管,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薪酬结构 第三条 薪酬结构 高级管理人员年度总收入=年度薪酬+年度奖金,其中年度薪酬由基础年薪及津补贴构成, 具体标准以公司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一)基础年薪=固定薪酬 70%+绩效薪酬 30%,按月发放,并依据考核周期及考核结果 进行浮动调整。 (二)津补贴:如餐补、出差补贴、专项补贴、岗位等其他津补贴标准及发放方式按公司 制度及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三)年度奖金:根据高管在公司履职 ...
兆新股份(002256)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26 09:31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 发展需要,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健全战略规划的决策程序,提高重大投资决策 的效益和质量,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战 略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 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本细则项下"董 事"的人员范围除非特殊说明,均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 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不能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