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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华 都(002264)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程
2025-07-07 10:31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 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 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其他法律、法规及《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包括公司董事长和至少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 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委员 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任期内 如有委员不再担 ...
新 华 都(002264)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5-07-07 10:31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机 制,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明确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信息 披露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信息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 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 勉义务,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 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独立董事对公司年报具体事项有异议的,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可独 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和咨询,相关费用由 公司承担。 公司财务总监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向独立董事书面提交本年度 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材料。 第五条 公司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和召开董事会会议审 议年报前,至少安排一次每位独立董事与年审会计师的见面会,沟通审计过程中 发现的问题,独立董事应履行见面的职责。见面会应有书面记录及当事人签字。 第六条 在年报编制和审议期间,独立董事负 ...
新 华 都(002264)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7-07 10:31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息 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以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 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司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对 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本制度对公司股东、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高 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分公司或分支机构、控股子公司负责人及派驻对公司 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他由于所任公司职务 可以获取公司内幕信息的人员,以及其他对内幕信息可能知情的人员有约束力。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公司董事会按照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 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保证内 ...
新 华 都(002264)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7-07 10:31
第一条 为加强对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新华都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章、 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规则以及本制度中关于股份变动的限制性规定。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其所持股份变动相关事项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 遵守。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 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不 得转让: (一)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
新 华 都(002264)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程
2025-07-07 10:31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其他法律、法规及《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 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负 责研究和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 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 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和 ...
新 华 都(002264)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
2025-07-07 10:31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规 范公司董事会的运作,确保董事会对经营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充分发挥审计在风险防控 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其他法 律、法规及《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监督及评估公司外部、内部审计工作,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并审核公司 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 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董事会成员中 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 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 ...
新 华 都(002264)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7-07 10:31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高度重视、 积极参与和支持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 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 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 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三)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 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 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
新 华 都(002264)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程
2025-07-07 10:31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其他法律、法规及《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条件、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对董事 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 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 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 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 ...
新 华 都(002264)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7-07 10:31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会的行为,确保董事会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和《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 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除需由董事集体表决决定以外的董 事会日常事务。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董事会秘书或者证券事务代表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可以根据需要设立战略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 议决定。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三名以上,应当为 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董事会成员中的 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 ...
新 华 都(002264)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7-07 10:31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股 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 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 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两个月内召开。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