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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深股份(002282) - 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5-08-25 10:47
法定代表人: 杜继新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宫敬辉 会计机构负责人: 宫敬辉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上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编制单位:博深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资金占用方名称 占用方与上市公司 的关联关系 上市公司核算的 会计科目 期初占用资金余额 报告期内占用累计 发生金额(不含利息) 报告期内占用资金的 利息(如有) 报告期内偿还累计 发生金额 期末占用资金余额 占用形成 原因 占用性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附属 企业 小计 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附属企业 小计 其他关联方及附属企业 小计 总计 其它关联资金往来 资金往来方名称 往来方与上市公司 的关联关系 上市公司核算的 会计科目 期初往来资金余额 报告期内往来累计 发生金额(不含利息) 报告期内往来资金的 利息(如有) 报告期内偿还累计 发生金额 期末往来资金余额 往来形成 原因 往来性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附属 企业 小计 博深工具(泰国) 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子公司及其控制 的法人 其他应收款 171,200.35 343,905.44 284,401.25 230,704. ...
博深股份(002282) -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5-08-25 10:47
证券代码:002282 证券简称:博深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2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原聘请的 会计师事务所: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勤万信")。 2. 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中勤万信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已达到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 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定的服务年限。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 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整体审计服务的需要,公司按照有关规定以公 开招标方式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重新选聘,经履行相关程序,公司拟聘任中审众 环作为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3.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4. 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 的《国有企业、上市 ...
博深股份(002282) -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8-25 10:45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282 证券简称:博深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 于 2025 年 9 月 11 日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将采用现 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 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召开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9 月 11 日(星期四)14:3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9 月 11 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11 日 9:15—9:25 ...
博深股份(002282) - 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5-08-25 10:45
证券代码:002282 证券简称:博深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0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8 月 11 日以电 子邮件、电话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且确认送达。本次 会议由董事长杜继新先生召集,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8 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8 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审阅了会议议案。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 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上半 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 ...
博深股份(002282) - 2025 Q2 - 季度财报
2025-08-25 10:35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 2025 年 8 月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 1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 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 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杜继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宫敬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 主管人员)宫敬辉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描述了影响公司面临的 风险因素和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查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 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 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第一节 |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 2 | | --- | --- | --- | --- | | 第二节 |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 6 ...
博深股份(002282) -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0:32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博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 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执行年报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需遵 照本制度所确定的选聘程序,并披露相关信息。 第三条 公司选聘执行年报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 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必须由股东会决定,董事会不得在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前 委任会计师事务所。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满足下列条件: (一)依法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规定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和条件; (2025 ...
博深股份(002282) -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5 10:32
第一条 为明确公司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博深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为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补充规定,公司 召开董事会除应遵守本规则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第二章 董事会的一般规定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决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九名 ...
博深股份(002282) -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5 10:32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博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博深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博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 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 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并行使《公 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其中两名独立董事,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董事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
博深股份(002282) -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5 10:32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博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证股东依法 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博深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 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 确保 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应当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 ...
博深股份(002282) -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0:32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内部审计应当以业务环节为基础并根据实际情况,以财务收支 为依据、以关键性收支活动及其经济效益为重点、围绕公司(各内部机构、控 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经济活动,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 第五条 公司各内部机构或者职能部门、控股子公司以及对公司有重大 影响的参股公司(以下称"下属企业")应当配合内部审计机构依法履行职责, 不得妨碍内部审计机构的工作。 1 内部审计制度 (2025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健全博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审 计制度,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及内部控制,促进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健康有序开 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审计署 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博深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 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通过运用系统、规范的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