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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宇顺(002289) -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7-14 11:30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宇顺电子")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7 月 8 日以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通 知了全体监事。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11 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 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一贺先生主 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 资产购买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向交易对方凯星有限公司(Energy Sight Limited)、正 嘉有限公司(Basic Venture Limited)、上海汇之顶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购买其分别 持有的中恩云(北京)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申惠碧源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 中恩云(北京)数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ST宇顺(002289)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7-14 11:30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ST宇顺 公告编号:2025-068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宇顺电子")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7 月 8 日以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 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11 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应出席的董事7人,实际出席的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嵇敏先生主持, 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 产购买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向交易对方凯星有限公司(Energy Sight Limited)、 正嘉有限公司(Basic Venture Limited)、上海汇之顶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购买其分 别持有的 ...
*ST宇顺:拟以33.5亿元购买三家公司100%股权
news flash· 2025-07-14 11:34
*ST宇顺:拟以33.5亿元购买三家公司100%股权 智通财经7月14日电,*ST宇顺(002289.SZ)公告称,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向凯星有限公司、正嘉有限 公司、上海汇之顶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购买其分别持有的中恩云(北京)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申惠碧 源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中恩云(北京)数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交易总对价为33.5亿 元。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形成数据中心基础设施服务、液晶显示屏相关产品及仪器仪表、配电 设备的多元化业务布局。 ...
*ST宇顺(002289)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的核查意见
2025-07-14 11:31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 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顺电子"、"公司"、"上市公司") 拟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中恩云(北京)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申惠碧源云计算 科技有限公司、中恩云(北京)数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三个公司以下统称"标 的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独立财务顾问不存在各类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 经核查,本次交易中独立财务顾问不存在各类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 行为。 二、上市公司有偿聘请第三方的核查 在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情况如下: 1、聘请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2、聘请深圳正一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交易的审计机构、 备考审阅机构。 3、聘请深圳君瑞资产评估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 4、聘请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独立财务顾问")作为上 市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符合 ...
*ST宇顺(002289) - 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之法律意见书
2025-07-14 11:31
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 关于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 之 法律意见书 二零二五年七月 | 释义 2 | | --- | | 一、本次交易的方案 5 | | 二、本次交易相关方的主体资格 9 | | 三、本次交易的批准与授权 19 | | 四、本次交易的实质条件 21 | | 五、本次交易相关协议 23 | | 六、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 24 | | 七、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 37 | | 八、本次交易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理及人员安置 39 | | 九、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披露 39 | | 十、参与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的资质 40 | | 十一、相关当事人买卖证券行为的核查 41 | | 十二、结论意见 41 |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或依据上下文应另作解释,本法律意见书中相关词语具有以 下特定含义: | 宇顺电子 、上市公 | 指 |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司、公司 | | | | 申惠碧源 | 指 | 北京申惠碧源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 | | 中恩云科技 | 指 | 中恩云(北京)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 | 中恩云信息 | 指 | 中恩云(北京)数据信 ...
*ST宇顺(002289)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核查意见
2025-07-14 11:31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 条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顺电子"、"公司"、"上市公司") 拟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中恩云(北京)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申惠碧源云计算 科技有限公司、中恩云(北京)数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三个公司以下统称"标 的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独立财务顾问")作为上 市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 商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一)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标的公司主营业务为面向大型互联网公司提供数据中心基础设施服务。按 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其所从事业务不属于目录中规定的 限制类或淘汰类行业。 因此,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本次交易符合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商投资、对外 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报告期内,本次交易的标 ...
*ST宇顺(002289)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相关填补措施的核查意见
2025-07-14 11:31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相关填补措施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顺电子"、"公司"、"上市公司") 拟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中恩云(北京)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申惠碧源云计算 科技有限公司、中恩云(北京)数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三个公司以下统称"标 的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 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 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相关规定,浙商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独立财务顾问")作为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 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相关填补措施的核查如下: 一、本次交易对每股收益的影响 本次交易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不涉及新增股份。 2023 年、2024 年、2025 年 1-3 月,标的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73,534.73 万 元、81,546.77 万元和 21,8 ...
*ST宇顺(002289) - 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5-07-14 11:31
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观韬"或"本所")接受深圳市宇顺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顺电子"或"上市公司")委托,担任宇顺电子向 正嘉有限公司(Basic Venture Limited)收购北京申惠碧源云计算科技有限公 司 100%股权、向凯星有限公司(Energy Sight Limited)收购中恩云(北京)数 据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及向上海汇之顶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收购中恩云(北 京)数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00%股权之重大资产购买事宜(以下简称"本次交 易")的专项法律顾问。 本专项核查意见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 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出具。 本所是依据本专项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我国法 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
*ST宇顺(002289)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5-07-14 11:31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五年七月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声明与承诺 浙商证券接受宇顺电子的委托,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并制作本独 立财务顾问报告。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是依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按照证券行业 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精神,经审慎尽职调查后出具 的,旨在对本次交易作出独立、客观和公正的评价,以供宇顺电子全体股东及有 关方面参考。 一、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1、本独立财务顾问与本次交易各方无任何关联关系。本独立财务顾问本着 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次交易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相关各方向本独立财务顾问 提供。相关各方对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相关各方保证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真实 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本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的核查意见是在假设本次 交易的各方当事人均按相关协议的条款和承诺全面履行其所有 ...
*ST宇顺(002289) - 北京房山中恩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相关公司模拟合并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2025-07-14 11:31
北京房山中恩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相关公司 模拟合并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 深正一专审字(2025)第 01004 号 深圳正一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日 | 同 팀 | 起始页码 | | --- | --- | | 模拟合并审计报告 | 1-3 | | 财务报表 | | | 模拟合并资产负债表 | 4-5 | | 模拟合并利润表 | 6 | | 模拟财务报表附注 | 7-50 | 深圳正一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SHENZHENG.CHINGYEE.ABA.(SGP) � 址:深圳市福田区联合广场 A1412 电话(传真): 0755-82714905 模拟合并审计报告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 投告编码 · 鸣2 目 深正一专审字(2025)第 01004 号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北京房山中恩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相关公司(以下简称"中 恩云数据中心项目相关公司")按照后附的附注三所述编制基础编制的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