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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宇顺(002289)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情形的核查意见
2025-07-14 11:31
本次交易涉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 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六条规定的相关主体均不存在因涉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 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 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的情形,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 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1 (本页无正文,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 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 第十二条情形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 情形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顺电子"、"公司"、"上市公司") 拟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中恩云(北京)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申惠碧源云计算 科技有限公司、中恩云(北京)数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三个公司以下统称"标 的公司")10 ...
*ST宇顺(002289)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核查意见
2025-07-14 11:31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 的情况如下: 2024年4月3日,上市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购买上海孚邦实业有限公司75%股权的议案》,同意上市公司以支付现金的方 式购买包向兵、郑露持有的孚邦实业75%股权。2024年4月26日,孚邦实业的工商 变更登记手续已完成。2024年9月27日,上市公司发布《关于支付购买上海孚邦 实业有限公司75%股权剩余价款暨交易完成的公告》,上市公司已完成全部款项 支付。上述交易涉及的资产与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不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控制, 也不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与本次拟购买资产不属于同一或相关资产, 因此在计算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时无需纳入累计计算范围。 1 关于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顺电子"、"公司"、"上市公司") 拟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中恩云(北京)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申惠碧源云计算 科技有限公司、中恩云(北京)数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三个公司以下统称"标 的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
*ST宇顺(002289)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核查意见
2025-07-14 11:31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 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顺电子"、"公司"、"上市公司") 拟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中恩云(北京)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申惠碧源云计算 科技有限公司、中恩云(北京)数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三个公司以下统称"标 的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独立财务顾问")作为上 市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 —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核查情况如下: 1、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股权,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 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 2、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标的公司的全部股权已质押给中信银行北京 分行,以担保其《固定资产贷款合同》(含其相应修订)项下贷款。 标的公司已取得中信银行北京分行关于配合解除股权质押的申请回函:在结 清中信银行北京分行全部贷款本息的前提下,中信银行北京分行将配合做上述标 的公司的股权解押等手续,本项目后 ...
*ST宇顺(002289) - 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发生业绩异常或重组存在拟置出资产情形相关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5-07-14 11:31
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发生业绩异常 或重组存在拟置出资产情形相关事项的 专项核查意见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观韬"或"本所")接受深圳市宇顺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顺电子"或"上市公司")委托,担任宇顺电子向 正嘉有限公司(Basic Venture Limited)收购北京申惠碧源云计算科技有限公 司 100%股权、向凯星有限公司(Energy Sight Limited)收购中恩云(北京) 数据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以及向上海汇之顶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收购中恩云(北 京)数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00%股权之重大资产购买事宜(以下简称"本次重 组")的专项法律顾问。 根据上市公司的 2024 年度报告,上市公司本次重组前一会计年度净利润下 降 50%以上,本所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的规定,按照律师 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出具本专项核查意见。 2、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 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 ...
*ST宇顺(002289)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核查意见
2025-07-14 11:31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 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顺电子"、"公司"、"上市公司") 拟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中恩云(北京)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申惠碧源云计算 科技有限公司、中恩云(北京)数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三个公司以下统称"标 的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独立财务顾问")作为上 市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上市公司本次交易为现金收购,不涉及发行股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股权结 构发生变化,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本次交易也不涉 及向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购买资产。因此,本次交易不属于《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不构成重组上市。 1 (本页无正文,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 ...
*ST宇顺(002289)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宇顺电子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5-07-14 11:31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顺电子"、"公司"、"上市公司") 拟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中恩云(北京)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申惠碧源云计算 科技有限公司、中恩云(北京)数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三个公司以下统称"标 的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独立财务顾问")作为 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 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关于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筹划本次交易期间,上市公司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严格限定相 关信息的知悉范围,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 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遵循《公司章程》及 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并就本次交易采取了充分必 ...
*ST宇顺(002289) -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北京市房山中恩云数据中心项目公司模拟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
2025-07-14 11:31
本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 涉及的北京市房山中恩云数据中心项目公司 模拟股东全部权益 资产评估报告 君瑞评报字(2025)第 090 号 (共壹册,第壹册) 普通合伙) 深圳君瑞资产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资产评估业务报告备案回执 | 报告编码: | 4747210007202500094 | | --- | --- | | 合同编号: | 君瑞评约字(2025)第035号 | | 报告类型: | 非法定评估业务资产评估报告 | | 报告文号: | 君瑞评报字(2025)第090号 | | 报告名称: | 深圳市字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北京市房山中恩 云数据中心项目公司模拟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 | | 评估结论: | 3.361.000.000.00元 | | 评估报告日: | 2025年07月10日 | | 评估机构名称: | 深圳君瑞资产评估所(特殊普迪合伙) | | 签名人员: | (资产评估师) 正式会员 编号: 44190178 黄爱娟 | | | 梁伟钧 (资产评估师) 正式会员 编号: 44190201 | | | 苗爱娟、梁伟钧已实名认可 ...
*ST宇顺(002289) -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之标的公司报告期内业绩真实性的专项核査意见
2025-07-14 11:31
深圳正一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日 地址 目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之标的公司报告期内业绩真实性的 专项核查意见 深正一核字(2025)第 01008 号 会划 正 ya 目 项 起始页码 重大资产重组之标的公司报告期内业绩真实性的专项核查意见 1-9 l The NA I 深圳正一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SHENZHENG.CHINGYEE.ABA.(SGP) 址:深圳市福田区联合广场 A1412 - 电话(传真): 0755-82714905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之标的公司报告期内业绩真实性的 专项核查意见 深正一核字(2025)第 01008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圳正一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我所")作为深圳市宇顺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会计师,对其重组的中恩云数据中心项目及相关公 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报告期内的业绩真实性进行了专项核查,现汇报如下。 一、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及业务介绍 (一)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中恩云数据中心项目由以下三家公司构成: 1. 北京申惠碧源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ST宇顺(002289) - 关于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组前发生业绩异常或本次重组存在拟置出资产情形相关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5-07-14 11:31
关于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重组前发生业绩异常或 本次重组存在拟置出资产情形相关事项的 专项核查意见 深正一核字(2025)第 01007 号 深圳正一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日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 拐生编码 · 粤2 本次重组前发生业绩异常或本次重组存在拟置出资产情形相关 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深正一核字(2025)第 01007 号 目 录 项 目 重大资产重组的专项核查意见 起始页码 1-6 ri 深圳正一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SHENZHENG.CHINGYEE.ABA.(SGP) 址:深圳市福田区联合广场 A1412 H 电话(传真): 0755-82714905 关于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 -- 上市类第1号》的要求, 我们对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顺电子或公司)涉及的相关财务 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汇报如下。 一、是否存在违规资金占用、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形 (一) 对违规资金占用的核查 1. 2022 ...
*ST宇顺(002289)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宇顺电子本次交易标的公司报告期内业绩真实性的核查意见
2025-07-14 11:31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报告期内业绩真实性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顺电子"、"公司"、"上市公司") 拟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中恩云(北京)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恩云科 技")、北京申惠碧源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惠碧源")、中恩云(北 京)数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恩云信息")(三个公司以下统称"标 的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独立财务顾问")作为上 市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业绩真实性进行了核查, 现报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和业务介绍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为上市公司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凯星公司持有的中恩云科技 100% 的股权、正嘉公司持有的申惠碧源 100%的股权、汇之顶公司持有的中恩云信息 100%的股权,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如下: | 类别 | 基本信息 | | --- | --- | | 名称 | 中恩云(北京)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 | 企业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 | 注册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