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SDZ(002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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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宇顺(002289)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首次披露前上市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说明
2025-07-14 11:46
| 项目 | 公告前 21 | 个交易日 | | 公告前 | 1 | 个交易日 | 涨跌幅 | | --- | --- | --- | --- | --- | --- | --- | --- | | | 年 (2025 3 | 月 24 | 日) | (2025 | 年 | 4 月 22 | | | | | | | | 日) | | | | 公司股票收盘价(元/股) | | 4.71 | | | | 7.06 | 49.89% | | 深证成份指数(代码: | | 10,695.49 | | | | 9,870.05 | -7.72% | | 399001.SZ) | | | | | | | | | 申万光学光电子指数 | | 1,527.30 | | | | 1,367.05 | -10.49% | | (代码:801084.SL) | | | | | | | | | 剔除大盘因素涨跌幅 | | | | | | | 57.61% | | 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涨跌幅 | | | | | | | 60.39% | 注:以上数据均为当日收盘价或收盘点数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首次披露前上 ...
*ST宇顺(002289) -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025-07-14 11:46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7 月 8 日以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通 知了全体独立董事,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11 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应出席的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出席的独立董事 3 人。本次会议由薛文君女士 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规定。 全体独立董事基于客观、独立的立场,对拟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 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会前审核并发表了审核意见,会议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 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 购买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对公司实际情况和本次交易事项的认真论证和审慎核 查后判断,认为本次交易 ...
*ST宇顺(002289) - 董事会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采取的保密措施和保密制度的说明
2025-07-14 11:46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和保密制度的说明 4、公司与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均签署了保密协议。各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 以及参与制订、论证、决策等环节的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均严格遵守保密义务。 综上,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制定了严格有 效的保密制度,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了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 并及时与相关方签订了保密协议,严格地履行了本次交易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 务,不存在违法违规公开或泄露本次交易相关信息的情况。 特此说明。 1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 买交易对方凯星有限公司、正嘉有限公司、上海汇之顶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有的 中恩云(北京)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申惠碧源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中恩云 (北京)数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 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 ——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 ...
*ST宇顺(002289)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2025-07-14 11:46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 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顺电子"、"公司"、"上市公司") 拟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中恩云(北京)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申惠碧源云计算 科技有限公司、中恩云(北京)数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三个公司以下统称"标 的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 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股权,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 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 2、标的公司的全部股权已质押给中信银行北京分行,以担保其《固定资产 贷款合同》(含其相应修订)项下贷款。 标的公司已取得中信银行北京分行关于配合解除股权质押的申请回函:在结 清中信银行北京分行全部贷款本息的前提下,中信银行北京分行将配合做上述标 的公司的股权解押等手续,本项目后续并购融资安排可与并购方另行商议。 根据《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若截至 4.4 条约定的第二期暂存交易价款 最晚 ...
*ST宇顺(002289)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
2025-07-14 11:46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 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 收购中恩云(北京)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申惠碧源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中 恩云(北京)数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三个公司以下统称"标的公司")100%股 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即中恩云(北京)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申惠碧源 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中恩云(北京)数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相关财务数据和 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并结合相应的交易作价情况,本次交易的资产 总额、净额指标和营业收入指标占比均超过 50%,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为现金收购,不涉及发行股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 化,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也不涉及向上市公司实际 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购买资产。因此,本次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不构成重组上市。 特此说明。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 ...
*ST宇顺(002289)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2025-07-14 11:46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 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交 易对方凯星有限公司、正嘉有限公司、上海汇之顶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有的中恩云 (北京)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申惠碧源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中恩云(北京)数 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对本次交易履行法定 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说明如下: 一、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的说明 (二)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进程备忘录及内幕信息知 情人进行了登记,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查询,并将有关材料 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报备。 (三)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次交易相关议案及文件进行审议,形成 审核意见,认为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
*ST宇顺(002289)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2025-07-14 11:46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 中恩云(北京)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申惠碧源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中恩云 (北京)数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公司在12个月内 连续对同一或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 照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 围。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 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除上述交易外,公司在本次重组前十二个月内未发生其他资产交易。 特此说明。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一日 1 经董事会核查,公司在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情况如下: 2024年4月3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 买上海孚邦实业有限公司75%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包 向兵、郑露持有的上海孚 ...
*ST宇顺(002289) -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摘要
2025-07-14 11:46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ST 宇顺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摘要 | 相关事项 | 交易对方 | 正嘉有限公司(Basic Venture Limited) | | --- | --- | --- | |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 凯星有限公司(Energy Sight Limited) | 上海汇之顶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五年七月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摘要 声明 本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重组的简要情 况,并不包括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全文 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上市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及摘要内容的真实、 准确、完整,对报告书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本 次交 ...
*ST宇顺(002289) - 董事会关于本次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说明
2025-07-14 11:46
特此说明。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说明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 买交易对方凯星有限公司、正嘉有限公司、上海汇之顶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有的 中恩云(北京)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申惠碧源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中恩云 (北京)数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 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核查论证,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凯星有限公司(Energy Sight Limited)、 正嘉有限公司(Basic Venture Limited)、上海汇之顶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与公司不 存在关联关系,非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一日 1 ...
*ST宇顺(002289) -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2025-07-14 11:46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ST 宇顺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 相关事项 | 交易对方 | 正嘉有限公司(Basic Venture Limited) | | --- | --- | --- | |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 凯星有限公司(Energy Sight Limited) | 上海汇之顶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五年七月 1 声明 一、上市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对报告书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本 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之前,将暂停转让 本公司/本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 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等信息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为 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