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lubris(002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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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立泰(002294)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度年审会计师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5-03-28 13:28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4 年度年审会计师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以及《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现将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 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 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大信所在全国设有 33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 2017 年 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 英国、新加坡等 38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所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 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 ...
信立泰(002294) - 关于子公司信泰医疗合并参股公司的公告
2025-03-28 13:28
证券代码:002294 证券简称:信立泰 编号:2025-019 深圳信立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信泰医疗")为深圳信立泰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信立泰")控股子公司。根据信泰医疗战略发 展规划,其拟与巴特勒生物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下称"标的公司"或"巴特 勒")之大股东鸿歆敏生物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下称"鸿歆敏")、巴特勒 实际控制人信朝华签署《股东表决权委托协议》等,以接受表决权委托等方式, 实现对巴特勒的控制。 本次交易前,信泰医疗直接持有巴特勒 15.0925%股权。通过本次交易,鸿歆 敏将其持有的巴特勒 46.3572%股权所对应的表决权独家、无偿且不可撤销地全 权委托给信泰医疗行使。交易完成后,信泰医疗将直接持有巴特勒 15.0925%股 权,并获得巴特勒 46.3572%股权的表决权;巴特勒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二)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关于子公司信泰医疗合并参股公司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以 9 人同意,0 人反对,0 人弃权审议通过。 (三) 所必需的审批程序 本次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 ...
信立泰(002294) -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5-03-28 13:28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 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 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 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 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 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 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1、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 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
信立泰(002294) -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03-28 13:28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002294 证券简称:信立泰 编号:2025-016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663 号文核准《关于核准深圳信 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 68,800,535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28.37 元。募集资金共 计人民币 195,187.12 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1,980.55 万元,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3,206 ...
信立泰(002294) - 关于开展套期保值型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2025-03-28 13:28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套期保值型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 可行性分析报告 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造成的不利影响,深圳信立 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拟开展套期保值型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现将相关可行性分析说明如下: 一、开展套期保值型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必要性 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汇率和利率波动幅度不断加大,外汇市 场风险显著增加。为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合理控制汇兑损益风 险,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含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下同)拟根据具体情况,通过金融衍生品交易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从事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主要目的是充分利用外汇工具,降低汇率波 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公司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 二、拟开展的套期保值型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概述 (一)概述 公司拟开展的套期保值型金融衍生品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美元或其 他货币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货币互换业务、利率互换业务以及外 汇期权业务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金融衍生品的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 或是上述资产的组合;既可采取到 ...
信立泰(002294) -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5-03-28 13:28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5、 审议《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2024 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切实履行监督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 责,积极开展工作,关注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及时掌握公司 财务、内控、信息披露情况,较好地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四次会议,具体如下: (一) 2024 年 3 月 24 日,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 开,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 审议《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3、 审议《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 审议《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 8、 审议《关于开展套期保值型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6、 审议《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 ...
信立泰(002294) - 关于开展套期保值型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2025-03-28 13:28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套期保值型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94 证券简称:信立泰 编号:2025-018 重要内容提示: 开展套期保值型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金额在 3,000 万美元以内(或等值其 他币种),上述额度可由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 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应超过衍生 品交易额度。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自本次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3、特别风险提示:金融衍生品交易无本金或收益保证,可能存在市场风险、 流动性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履约风险、法律风险、收益风险等风险因素。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为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合理控制汇兑损益风险,深圳 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拟在满足正常经营和研发、生产、建 设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自有资金适度开展套期保值型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美元或其他货币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外 ...
信立泰(002294) -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2025-03-28 13:28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下称"大信所")作为公司 2024 年度年报审计机构。根据 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公司对大信所在近一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 经评估,公司认为大信所在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 勤勉尽责、公允表达相关审计意见。 具体情况如下: 一、 资质条件 大信所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 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大信所在全国设有 33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 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38 家网 络成员所。大信所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 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大信所从业人员总数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