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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园林(002310) -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说明
2025-12-15 12:46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 及提交的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说明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 过全资子企业东方新能(北京)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能企 管中心")支付现金购买北京电投瑞享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80%股权,并通过参 与公开挂牌竞购海城锐海新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下合称"本次交 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预计构 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 的有效性进行了认真审核,说明如下: 一、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的说明 1、公司与交易对方就本次交易事宜进行磋商以及达成初步意向期间内,均 采取了必要且 ...
东方园林(002310) -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说明
2025-12-15 12:46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说明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重大资 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说明》的盖章页)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 过全资子企业东方新能(北京)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支付现金购买北京电 投瑞享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80%股权,并通过参与公开挂牌竞购海城锐海新能风 力发电有限公司100%股权。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与交易对方及标的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的交易 对方不属于公司的关联方,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2025 年 12 月 15 日 ...
东方园林(002310) -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一般风险提示公告
2025-12-15 12:46
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25-108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 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一般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企业东方新能 (北京)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拟支付现金购买北京电投瑞享新能源发展有 限公司 80%股权,并拟通过参与公开挂牌竞购海城锐海新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下合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五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规 定,公司首次披露重组事项至召开相关股东会前,如本次交易涉嫌内幕交易被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本次 ...
东方园林(002310) -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
2025-12-15 12:46
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东方园林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预案 | 项目 | 交易对方名称 | | --- | --- | | 支付现金购买股权 | 锐电投资有限公司 | | | 百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预案 上市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预案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对预案及其摘要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控股股东以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本承 诺人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 本承诺人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 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 代本承诺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 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承诺人的身 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 ...
东方园林(002310) -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2025-12-15 12:46
第(三)项的规定。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 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 过全资子企业东方新能(北京)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支付现金购买北京电 投瑞享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80%股权,并通过参与公开挂牌竞购海城锐海新能风 力发电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下合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 管要求》(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9 号》")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 符合《监管指引第 9 号》第四条的规定进行了审慎分析,具体如下: 1、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标的公司股权,标的公司项下部分资产涉及立项、 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公司已在《北京东方 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及其摘要中详细披露,并对可能无法 获得批准或核准的风险作出了特别提示。就本次交易报批事项的进展情况和尚需 呈报批准的程序,公司已在预案中详细披露,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或核准的风 险作出了特别 ...
东方园林(002310) -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及不适用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的说明
2025-12-15 12:46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及不适用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的说明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 过全资子企业东方新能(北京)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能企 管中心")支付现金购买北京电投瑞享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80%股权,并通过参 与公开挂牌竞购海城锐海新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下合称"本次交 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交易情况进行了审 慎判断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及不适 用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具体如下: 一、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一)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 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1、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标的公司海城锐海主要从事风电开发、建设、经营管理业务;标的公司电投 瑞享主要从事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和风力发电技术服务。 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标的公司海城 锐海和 ...
东方园林(002310) - 关于暂不提请股东会审议本次重组相关事项的公告
2025-12-15 12:46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五日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暂不提请股东会审议本次重组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企业东方新 能(北京)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拟支付现金购买北京电投瑞享新能源发展 有限公司 80%股权,并拟通过参与公开挂牌竞购海城锐海新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下合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基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总体工作安排,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董事会将 再次召开董事会对本次交易相关议案进行审议,并依照法定程序择期另行发布召 开股东会的通知,提请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 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25-109 ...
东方园林(002310) - 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5-12-15 12:46
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25-105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中兴华")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审计费用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 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和市场行情等因素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7)中兴华2024年收入总额(经审计)203,338.1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54,719.6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3,220.05万元。 (8)中兴华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69家,上市公司涉及 ...
东方园林(002310) -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2025-12-15 12:46
2、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尽可 能缩小知悉本次交易相关敏感信息的人员范围;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 过全资子企业东方新能(北京)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支付现金购买北京电 投瑞享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80%股权,并通过参与公开挂牌竞购海城锐海新能风 力发电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下合称"本次交易")。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遵循《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 司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并就本次交易采取了充分的保密措施,具体情况 如下: 1、公司初次筹划本次交易时,即告知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对交易筹划信息 严格保密,不得利用交易筹划信息买卖上市公司股票,内幕交易会对当事人以及 本次交易造成严重后果;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采 取 ...
东方园林(002310) -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5-12-15 12:45
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25-107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开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本次股 东会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1 月 6 日 15:00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 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 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1 月 6 日 9:15-9:2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