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YAL GROUP(002329)

Search documents
皇氏集团:独立董事制度
2023-12-29 12:22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的规范运 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独董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本公司 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 合法 ...
皇氏集团: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29 12:22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 年 12 月 29 日,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书面方式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发出。应参加会议的监事 3 人,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 3 人。会议由 监事会主席石爱萍女士主持,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329 证券简称:皇氏集团 公告编号:2023–126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符合《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
皇氏集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3-12-29 12:22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 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 息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皇氏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二条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 告的行为,应当遵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 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视重要性程度可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 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 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 预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 ...
皇氏集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2023-12-29 12:22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的规范运 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由全部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独立董事应当定期或 不定期组织召开。独立董事对专门会议所议事项进行独立讨论,从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保 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角度进行判断决策,并形成会议决议或讨论意见。 第三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需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 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公司被收购的,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 ...
皇氏集团: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3-12-29 12:22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三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证券发行文件和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 面审核意见,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二)检查公司财务;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 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充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管理作用,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章 监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监事会,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 二名、职工代表一名。股东代表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和罢免,职工代表由公司职 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受股东大会 委托,负责监督公司的经营和管理,对股东大会负责,根据公司章程行使职权。 监事会设监事会办公室,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监事会主席兼任办公室负责 ...
皇氏集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3-12-29 12:22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股 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 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董事会秘书负责落实 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筹备和组织工作。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 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 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时股 东大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广西证监局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说明原 ...
皇氏集团: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2-29 12:22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 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民主性和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 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设立 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 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由 5 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与发 ...
皇氏集团: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2023-12-19 10:24
证券代码:002329 证券简称:皇氏集团 公告编号:2023–124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合计回购注销 1 名原激 励对象持有的 5 万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 股本 86,909.9335 万股的 0.0058%。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86,909.9335 万股减少至 86,904.9335 万股。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 注销事宜已于 2023 年 12 月 19 日办理完成。 一、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2 年 12 月 10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
皇氏集团: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2-01 12:36
证券代码:002329 证券简称:皇氏集团 公告编号:2023–123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相关规定,议 案对中小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2023 年 12 月 1 日下午 14:30-15:3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2 月 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2 月 1 日上午 9:15 至 2023 年 12 月 1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召开地点:广西南宁市高新区丰达路 65 号公司会议室; (四)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本公司董 ...
皇氏集团: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12-01 12:36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丁 12 号英皇集团中心 8、9、11 层 8/9/11/F, Emperor Group Centre, No.12D, Jianwai Avenue,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100022, P.R.China 电话/Tel.:010-50867666 传真/Fax:010-56916450 网址/Website:www.kangdalawyers.com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康达股会字【2023】第 0680 号 致: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北京市康达律 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签订的《法律顾问协议》,本所律师受聘出席公司2023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谨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所发表的法律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