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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美集团: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玉敏)
2024-03-28 13:18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在 2023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相关规定, 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 客观地发表自己的观点和意见,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为 公司经营和发展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李玉敏先生:公司独立董事,1958 年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山西 财经大学会计学教授,会计学硕士研究生导师、MBA 导师,1982 年 1 月参加工作, 2018 年 9 月退休;山西省高级会计师评审委员会专家评委,山西省会计准则实 施工作组专家;现任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 ...
赫美集团: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3-28 13:18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根据国家《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会计 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履职情 况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 1630 号 5 幢 1088 室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陆士敏 基本情况:众华事务所的前身是 1985 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 于 2013 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自 1993 年起从事证 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承办机构:公司审计业务由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具 体承办。 深圳分所情况:深圳分所于 2014 年成立,负责人为郝世明,注册地址为深 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桃源社区高发西路 20号方大广场1.2号研发楼1号楼1707。 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条件: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证书编号 ...
赫美集团:关于举办2023年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03-28 13:18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 2023 年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赫美集团 公告编号:2024-025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3年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04 月 12 日(星期五)15: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董事长郑梓微女士,董事兼总经理许明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田希女 士,财务总监黄冰先生,独立董事周亮亮先生。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04 月 12 日(星期五)15:00-17:00 通过网址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 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 2024 年 04 月 1 ...
赫美集团:关于公司变更办公地址的公告
2024-03-28 13:18
关于公司变更办公地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近日搬迁至新地址办 公。公司办公地址由"深圳市南山区中心路3008号深圳湾1号T7座2106"变更为 "深圳市南山区中心路3008号深圳湾1号T7座2205",本次仅变更办公地址。投 资者联系电话、公司注册地址、电子邮箱等其他联系方式均保持不变。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变更办公地址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赫美集团 公告编号:2024-026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中心路3008号深圳湾1号T7座2205 邮政编码:518000 联系电话:0755-26755598 公司网址:www.hemei.cn 电子邮箱:investment@hemei.cn 公司更新后的投资者联系方式如下: 以上信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正式启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
赫美集团: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亦希)
2024-03-28 13:18
本人作为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在 2023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相关规定, 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 客观地发表自己的观点和意见,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为 公司经营和发展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一、 基本情况 赵亦希女士:公司独立董事,1971 年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 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现任上海交通大学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教授,同时担 任上海治嵘工业装备有限公司监事、上海选能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执行 事务合伙人、上海交泓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蔚联企业管理咨询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
赫美集团: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3-28 13:17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赫美集团 公告编号:2024-018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于 2024 年 3 月 17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上午 10:00 在深圳市南山区中心路 3008 号深圳湾 1 号 T7 座 2205 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郑梓微女士主持,公 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过全体董事的审议,本次会议通过签字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总 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详细内容参见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会议以 9 ...
赫美集团: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3-28 13:17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赫美集团 公告编号:2024-021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 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前身是 1985 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 师事务所,于 2013 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众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 1630 号 5 幢 1088 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 1993 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 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人员 ...
赫美集团:关于新增投资者诉讼事项及进展公告
2024-03-28 13:17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投资者诉讼事项及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本次新增诉讼案件 5 起,涉及 5 名投资者,目前法 院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审理;前期涉及 1 名投资者诉讼经法院审理已作出一审 判决。 2.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一审被告 3.涉案的金额:本次新增案件诉讼金额为 89,238.56 元;一审已作出判决的 案件诉讼金额合计为 26,000.00 元(变更后的诉讼金额为 30,523.64 元)。 4.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新增的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未产生具有 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故无法判断其对公司损益的影响;一审判决支持的 1 名投资者部分诉讼请求事项,判决公司承担 70%的赔偿责任,涉及变更后的起诉 金额为 30,523.64 元。因该案件仍处于上诉期,判决尚未生效,其对公司本期利 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需以后续法院生效判决或执行 结果为准。 近日,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赫美集团")分 别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 ...
赫美集团: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2024-03-28 13:17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赫美集团 公告编号:2024-022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据上所述,惠州浩宁达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送达的(2023)最高执法监334 号《执行裁定书》,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回转。 鉴于上述情形,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公司与祥光能源、惠 州浩宁达拟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各方协商一致同意就公司出 售惠州浩宁达100%股权事宜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延迟12个月履行,同意根据 惠州浩宁达启动的执行回转程序的法律结果或进展情况,在延迟期限内或延迟期 限届满后协商重新评估惠州浩宁达100%股权的股权价值并确定标的股权的交易 价格,届时各方再签订具体的补充协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签署《补 充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 ...
赫美集团: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2024-03-28 13:17
| 内容 | 页码 | | --- | --- | | 专项说明 | 1 - 2 | | 附件 | 3 |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的专项说明 众会字(2024)第 03135 号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的专项说明 目 录 中国注册会计师: 郭卫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赫美集团")2023 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 表,2023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公 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出具了众会字(2024)第 03133 号《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 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要求以及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第 1 号——业务办理》规定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