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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临运业(002357) - 《关于防范关联方资金占用和杜绝公司与关联方之间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2:41
第一章 总则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防范关联方资金占用和杜绝公司与关联方之间 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以下简称"关 联方")占用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金和杜绝公司与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之间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的长效机制,杜绝关联方资 金占用行为和杜绝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行为的发生,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工作的通知》《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具有法定义务并承担 相应责任。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 产生的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为关联方垫付、承担工资与福利、保险、 广告等费用、成本和其他支出, ...
富临运业(002357)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2:41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 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为: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包括公司直接或间接 控股50%以上的子公司和其他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子公司、以及公司能够对其 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四)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 第三条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管理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董事会应当按照 本制度、《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 ...
富临运业(002357)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2:41
第一章 总则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条 为加强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 信息内部报告工作,明确公司内部各部门和各下属公司(指公司的分公司及公司 直接或间接控股比例超过 50%的子公司或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下同) 的信息收集和管理,确保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对公司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具 体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公司已发生或者拟发生的所有可能对 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事项 信息、交易信息、关联交易信息、重大经营管理信息及其他重大事项信息等。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按 ...
富临运业(00235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制定)》
2025-10-29 12:41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四川富 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 任期届满、解任以及其他导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离职等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辞任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第四条 如存在以下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但存在相关法规 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成 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 缺担任召集人的会计专业 ...
富临运业(002357) - 《营运车辆采购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2:41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营运车辆采购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营运车辆采购工作,满足经营需要,防范采购风险,根据《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企 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 7 号—采购业务》以及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条 款,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采购业务应当关注的风险 (一)供应商选择不当,采购方式不合理,授权审批不规范,导致采购车辆质次价 高,出现舞弊或遭受欺诈; (二)采购验收不规范,付款审核不严,导致采购车辆配置差异、资金损失、信用 受损。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企业全资公营车辆以及出租车、公交车、租赁车 的采购。 第二章 车辆采购小组及职责分工 第四条 公司成立营运车辆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车辆采购小组"),全面 负责车辆采购工作,由公司相关领导,生产运营部、车辆技术管理部、财务部相关人员, 所属采购企业车辆技术负责人(或以上人员)组成。成员数应为 3 人及以上奇数构成。 第五条 岗位设置原则 (四)负责对采购管理相关岗位的监督、控制和管理。 第七条 车辆技术管理部的职责 ...
富临运业(002357)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2:41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秘书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秘书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 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 络人。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该兼任董事及董事会秘书的人不得以双重身份作出。 第三章 职责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
富临运业(002357)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2:41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关联交易的管理,维护公司所有股东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 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原则; (三)关联股东及董事回避原则; (四)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或 取费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标准,对于难以比较市场价格或订价受 到限制的关联交易,通过合同明确有关成本和利润的标准。 公司交易与关联交易行为应当合法合规,不得隐瞒关联关系,不得通过 将关联交易非关联化规避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交易不得存在 导致或者可能导致 ...
富临运业(002357) -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2:41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保证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 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公司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信息披露管理工 作的直接责任人。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 第三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其他相关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并保证所披露或者报送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管理办法所称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上市规则》第1.4条规定的除上市公司外 的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四条 公司、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 ...
富临运业(002357)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2:41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公司 在公司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信息披露中的作用,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相关规定及《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的相关制度,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会同公司审计委员会,切实履行独 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依法做到勤勉尽责。 第二章 汇报沟通制度 第三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管理层应向独立董事全面汇报公司本年度的经 营情况、财务状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四)重大投资情况; 1 (五)融资情况; (六)关联交易情况; (七)对外担保情况; (八)其他有关规范运作的情况。 独立董事需要及时听取公司管理层和财务总监关于公司本年度生产经营、规范 运作及财务方面的情况和投、融资活动等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并 ...
富临运业(00235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2:41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2025 年 10 月修订) (二)审核公司年度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五)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二章 审计准备与审计监督 第四条 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应根据相关监管要求和董 事会的年度工作计划,由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 (简称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应在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的会计师(以下简称年审会计 (三)监督及评估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审计的实施; (四)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发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 审计委员会)在年报编制及披露过程中的监督作用,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根据《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四川富临 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要求,结合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特制订本规程。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