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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锐股份(002374)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4 12:02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中锐产 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 内部审计工作。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及人员 第六条 内部审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 奉公、保守秘密的原则,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 1 第七条 内部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若与被审计单位或人员、或审计事项有利 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八条 公司应充分利用内部审计部门的力量开展相关审计工作,基于内部审计 工作需要或专业限制等因素,除涉密事项外,可以委托社会审计机构对某一(些)项 目进行审计,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对社会审计机构实施相关审计项目的情况进 ...
中锐股份(002374)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4 12:02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发布,同时将其置备于公 司住所、证券交易所,供社会公众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得以新闻发布或者答记者问等任何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 报告、公告义务,不得以定期报告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临时报告义务。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子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维 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以下简称"《监管 指引》")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为: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或者存托凭证持有人、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及其他权益变 ...
中锐股份(002374)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4 12:02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离 职程序,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因任期届满、 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2025年10月)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换届的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自动离职。 第四条 辞职程序 公司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前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辞职报告中应说明辞职时间、辞职原因、辞去的职务、辞职后是否继续在公司及 其控股子公司任职等情况,除本制度第五条规定的情形外,董事的辞职自辞职报 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第五条 如存在下列情形,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 ...
中锐股份(002374) -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2025-10-14 12:02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十月 1 | | | --- | | 第一章 | 总则 | 3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 | | 第三章 | 股份 | 4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4 |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6 |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7 |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7 | | | 第一节 | 股东的一般规定 7 |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10 |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1 |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14 |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5 |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17 |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19 | | | 第五章 | 董事和董事会 23 | | | 第一节 | 董事的一般规定 23 |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26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30 |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33 | | | 第六章 |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5 | | | 第七章 | 财务会计制 ...
中锐股份(002374)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4 12:02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 易,维护公司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与关联人之间订立 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进行交易时,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对于必需的关联交易,严格依照国家法规加以规范; (四)在必需的关联交易中,关联股东和关联董事应当执行《公司章程》规 定的回避表决制度; (五)处理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不得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必要时应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或专业评估机构发表意见和报告。 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合规性、必要性和公允性,保 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 ...
中锐股份(002374)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2025年10月)
2025-10-14 12:02
第一条 为依法规范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经营稳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有偿或 者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 (二)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 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参照本办法的规 定执行。 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参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一)在主营业务范围外以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方式 ...
中锐股份(002374)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4 12:02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 股票管理制度 (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工 作,根据现行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 ——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本制度第二十三条规定的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以及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 票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 有本公司股份。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 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 ...
中锐股份(002374)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4 12:02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内幕信息登记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 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 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山东中 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实施重 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内幕信息及其知情人的管理事宜。 第三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应当积极配合公司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相关规则和本制度的相关要求,及 时向公司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信息。 第四条 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登记管理机构,负责按照深交所相关规则和本制 度的相关要求及时登记和报 ...
中锐股份(002374)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14 12:02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而制定。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 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 律责任,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大学专科(含专科)以上毕业文凭,从事金融、 工商管理、股权事务等工作三年以上; (二)董事会秘书应熟悉公司经营情况和行业知识,掌握履行其职责所应 具备的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公关能力和处 事能力; (三)董事会秘书原则上由专职人员担任,亦可由公司董事或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兼任。但如某一行为应由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分别作出时,则兼任董事会 秘书的董事应以董事会秘书的身份作出; (四)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不得 ...
中锐股份(002374) - 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14 12:02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议事和办事效率,规范山东中锐产业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裁人员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总裁人员,包括总裁、副总裁。本细则规定了公司总裁的责 任、总裁及副总裁的职权及分工、总裁办公会等内容。 第二章 总裁的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第三条 公司设总裁一人,由董事会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总裁 2 至 7 名,由总裁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董事可以兼任总裁、副总裁或其它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但兼任总裁、副总裁或 者其它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四条 总裁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聘连任。 第五条 总裁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人员,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 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以及被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宜担 任上市公司总裁的人员,不得担任本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