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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邦制药(002390) -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9 08:4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避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它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 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所有资金往来均适用本制度。除 本条规定外,本制度所称的公司均指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 围的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关联方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所界定的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 然人。 第二章 关联方资金往来原则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第四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侵 占上市公司利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维护上市公司独立性, 不得利用对上市公司的控制地位谋取非法利益、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
信邦制药(002390)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9 08:43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规范其行为,更好地发挥其作用,完善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 人员,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监管机构的指定联络人。董事 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 程》等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三)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四)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1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一)《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上市 ...
信邦制药(00239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9 08:43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 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贵州信 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制度第二 十七条规定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 理。 本制度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 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以及记载在其信用 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 种前,应知悉《公司法 ...
信邦制药(002390) - 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9 08:43
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制度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内幕信息管理,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维护公司的独立性,防范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滥用知情权、泄露内幕信 息、进行内幕交易,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以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 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协 助董事会组织实施。当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 代行董事会秘书的此项职责。公司证券部是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投资 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登记备案的日常办事机构,并负责公司内幕信 息的监管工作。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 泄露、报 ...
信邦制药(002390)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9 08:43
子公司管理制度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机制,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合 法权益,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根据总体战略规划、产业结 构布局及业务发展需要而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其 形式包括: (一)全资子公司,即直接或间接占其注册资本100%的公司。 (二)控股子公司,即在股东会、董事会及经营层拥有控制权的 公司,通常直接或间接占其注册资本50%以上。 第三条 公司为规范子公司内部运作机制,对子公司重大事项进 行决策和指导,对日常事项进行监督和评估。 第四条 子公司遵循公司总体战略目标,独立经营、自主管理, 合法有效地运作子公司资产。 1 第 ...
信邦制药(002390) - 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9 08:43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 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保护股东和其他 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工作的管理机构。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工作负责人。证券 部具体负责公司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工作的监管及信息披露工作。 第四条 证券部统一负责证券监管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 公司、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及新闻 媒体、股东的接待、咨询(质询)、服务工作。 第五条 证券部是公司唯一的信息披露机构。未经董事会批准、 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 露、报道、传送有关涉及公司重大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 传送的文件 ...
信邦制药(002390)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9 08:43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工作的管理,明确公司各部门、各控股公司、参 股公司及各分支机构的重大事项收集、报告和管理办法,保证公司及 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以及公司控股、参股子公司及分支机 构。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三条 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是指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 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在可能发生、将要发生或正在 发生时,按照本制度相关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公司各部门、分支机构 和控股或参股子公司的有关人员,应及时将相关事项向公司董事会秘 书、董事长和董事会报告的制度。 第四条 公司重大事项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各部门、分 1 重 ...
信邦制药(002390)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9 08:43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委托理财业务的管理,有效防 范投资风险,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业务应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 谨慎投资"的原则,以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的发展为先决 条件,根据公司现金流和货币资金持有的实际情况开展。 第五条 公司应当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 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 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权利义务及法 律责任等;进行委托理财时,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的审批程序、 报告制度和风险控制措施履行,并根据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确定投资 规模。 ...
信邦制药(00239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9 08:4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 性,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贵州信邦制药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因辞职、任期届满、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导致实际离职的情形。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向董事会提 交书面辞职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 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第四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 解除其职务,自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无正当理由,在任期届满前 解任董事的,董事可以要求公司予以赔偿。 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按 照有关法律法规 ...
信邦制药:光正制药不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企业
Zheng Quan Ri Bao Wang· 2025-08-11 11:17
证券日报网讯信邦制药(002390)8月11日在互动平台回答投资者提问时表示,光正制药不属于公司合 并报表范围内的企业,公司亦未持有其股权。关于其相关业务开展情况,请查阅其发布的有关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