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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生制药:第七届监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Zheng Quan Ri Bao· 2025-08-21 13:44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证券日报网讯 8月21日晚间,力生制药发布公告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等多项议案。 ...
力生制药(002393.SZ)发布上半年业绩,归母净利润3.43亿元,增长235.04%
智通财经网· 2025-08-21 13:27
智通财经APP讯,力生制药(002393.SZ)发布2025年半年度报告,该公司营业收入为7.32亿元,同比减少 1.7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43亿元,同比增长235.0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04亿元,同比增长5.09%。基本每股收益为1.33元。 ...
天津力生制药调整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Xin Lang Cai Jing· 2025-08-21 13:12
2025年8月20日,天津 力生制药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生制药")发布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调整回购价格暨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力生制药对其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 购注销。此次涉及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0,000股,回购价格为10.24元/股,回购款共计614,400 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已履行现阶段信息披露义务 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 2025年4月22日,力生制药披露《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2025年3月19日总股本257,704,999 股,扣除库存股1,439,980股后的256,265,01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50元人民币 (含税)。 鉴于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根据相关规定,需对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股份(含预留部分)回购价格进 行调整。按照《激励计划(草案)》中派息调整公式,调整后的回购价格= 10.59 - 0.35 = 10.24元/股。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力生制药已按要求履行现阶段必要的信息 ...
力生制药:上半年净利润3.43亿元 同比增长235.04%
Core Viewpoint - The company reported a mixed performance in its 2025 semi-annual report, with a slight decline in revenue but a significant increase in net profit [1] Financial Performance - The company achieved an operating revenue of 732 million yuan in the first half of the year, representing a year-on-year decrease of 1.76% [1] - The net profit attributable to the parent company was 343 million yuan, showing a substantial year-on-year increase of 235.04% [1] - Basic earnings per share were reported at 1.33 yuan [1] Subsidiary Performance - The subsidiary, Biochemical Pharmaceutical, experienced strong performance through coordinated domestic and international trade efforts [1] - Sales revenue from injectable urokinase increased by 14% [1] - Domestic sales of heparin sodium injection grew by over 18%, while international sales surged by 48% year-on-year [1]
力生制药:上半年净利润同比增长235.04%
Xin Lang Cai Jing· 2025-08-21 10:36
力生制药(002393.SZ)发布2025年半年度报告,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7.32亿元,同比下降1.76%;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43亿元,同比增长235.04%。 ...
力生制药(002393) - 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暨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5-08-21 10:35
证券代码:002393 证券简称:力生制药 公告编号:2025-052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价格暨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召开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暨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5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含预 留部分)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10.59元/股调整为10.24元/股。对首 批授予激励对象中1名因离职原因,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的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0,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 ...
力生制药(002393) - 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暨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5-08-21 10:35
证券代码:002393 证券简称:力生制药 公告编号:2025-051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价格暨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召开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暨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2年第五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含预 留部分)回购价格进行调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9.11元/股调整为8.76元/股, 预留授予部分的回购价格由8.49元/股调整为8.14元/股。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2名因离职及 退休原因,不再符 ...
力生制药(002393) - 关于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暨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2025-08-21 10:35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 回购价格暨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事项 之 法律意见书 天津金诺律师事务所 关于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批准和授权 | 3 | | --- | --- | | 二、关于本次激励股份回购价格调整的具体情况 | 4 | | 三、关于本次回购注销的具体情况 | 4 | | 四、关于本次回购注销的信息披露 | 6 | | 五、结论意见 | 6 | 天津市区:中国·天津和平区徐州道 122 号万通中心 23 层 邮编 300042 滨海新区:中国·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城西路 5 号周大福金融中心 2204-2205 邮编 300450 二零二五年八月 目 录 天津金诺律师事务所 关于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暨回购注销部分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事项之 法律意见书 1、本所律师承诺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中 国现行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相关主管机构、部门的有关规定,以及对事实的 了解和对法律的理解发表法律意见。 2、本所已得到力生制药书面 ...
力生制药(002393) - 关于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暨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2025-08-21 10:35
关于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 回购价格暨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事项 之 法律意见书 二零二五年八月 目 录 |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批准和授权 | 3 | | --- | --- | | 二、关于本次激励股份回购价格调整的具体情况 | 5 | | 三、关于本次回购注销的具体情况 | 5 | | 四、关于本次回购注销的信息披露 | 7 | | 五、结论意见 | 7 | 天津金诺律师事务所 天津市区:中国·天津和平区徐州道 122 号万通中心 23 层 邮编 300042 滨海新区:中国·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城西路 5 号周大福金融中心 2204-2205 邮编 300450 天津金诺律师事务所 关于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暨回购注销部分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事项之 法律意见书 致: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金诺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力生制药")的委托,担任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 ...
力生制药(002393) -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1 10:34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天津力生制药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 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 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 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 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一)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本章程所定人数(9 名)的 2/3 时;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