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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生制药:前三季度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
Ge Long Hui· 2026-01-15 08:18
Group 1 - The company, Lisheng Pharmaceutical (002393.SZ), announced a cash dividend distribution of RMB 3.00 per 10 shares (including tax) to all shareholders, excluding the repurchase special securities account [1] - As of January 15, 2026, the total share capital of the company is 257,616,859 shares, with 699,980 shares in the repurchase special account and 30,016 shares undergoing cancellation due to equity incentive restrictions, resulting in a base of 256,886,863 shares for the dividend calculation [1] - The total cash dividend to be distributed for the first three quarters of 2025 is RMB 77,066,058.90 (including tax) [1]
力生制药(002393) -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办法(2026年1月修订)
2026-01-15 08:16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办法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办法 (2026 年 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 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的参股公司。上述主体按照本办法及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要求,履行内部报告义务,建立 报告程序,明确负责人员的信息披露职责。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公司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管理工作主要责任 人;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内幕信息管理工作负责人,负责办理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 记入档事宜;证券事务部是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登记备案的日 常办事机构,并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管工作。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 ...
力生制药(002393) -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问责办法(2026年1月修订)
2026-01-15 08:16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问责办法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问责办法 (2026 年 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 全激励约束和责任追究机制,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其他相关人员恪尽职守,勤勉尽责,遵守证券法律法规,提高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四条 本办法所指的问责对象即被问责人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包括但不限于中层管理人员及子公司主要负责人)。 第五条 公司内部问责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一)平等原则; (二)权责一致原则; (三)责任与处罚对等原则; (四)实事求是、客观、公平、公正原则; 1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须按《公司法 ...
力生制药(002393) -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6年1月修订)
2026-01-15 08:16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6 年 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非独立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和评价体系,制订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制定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提出薪酬政策与方案;同时对公司董事的考核标准以及薪酬政策 与方案提出建议。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当主任委员不能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 其他委员代行职责;主任委员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职责时,由董事会指定一名 委员履行主任委员职责。 第八条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或独立董事)任期一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
力生制药(002393) -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6年1月修订)
2026-01-15 08:16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6 年 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力生制药")募集资金 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 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 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用途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科学、审慎地选择新的 ...
力生制药(002393) -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管理办法(2026年1月修订)
2026-01-15 08:16
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管理办法 (2026 年 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管理办法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资金管 理,防止和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东 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 表范围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管理。 本办法所称"关联方",是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所界定的关联方。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以下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 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两种情况。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 环节的关联交易所产生的资金占用 ...
力生制药(002393) -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办法(2026年1月修订)
2026-01-15 08:16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办法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办法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独立董事对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者存在异议的,应当 陈述理由和发表意见,并予以披露。 第九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年报具体事项有异议的,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可独立聘请外 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和咨询,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2026 年 1 月修订)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明确独立董事职责,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充分发挥公司独 立董事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工作中的监督作用,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主管部门关于年度报告的要 求,积极参加其组织的各类培训。 第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在年报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勤勉 尽责。 第四条 在年度报告编制工作中,公司管理层应向独立董事全面汇报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 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由公司安排独立董事进行实地考察。 上述事项由公司负责组织人员进行记 ...
力生制药(002393) -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6年1月修订)
2026-01-15 08:16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并汇报工作。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职责权限、决策程序、议事制度等必须遵循有关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议事规则的规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 (2026 年 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 聘程序,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选择并提名适合公司发展需要的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 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 ...
力生制药(002393) -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办法(2026年1月制定)
2026-01-15 08:16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办法 市值管理办法 (2026 年 1 月制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 范公司的市值管理行为,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等法律 法规及《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市值管理,是指公司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 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三条 公司应当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采取措施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 诚实守信、规范运作、专注主业、稳健经营,以新质生产力的培育和运用,推动经营水平和发 展质量提升,并在此基础上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增强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必要时积极采 取措施提振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第二章 市值管理的目的与基本原则 第四条 市值管理的核心目标是通过合规、透明的信息披露,提升市场对公司的认知度, 推动公司市值与内在价值趋于一致。同 ...
力生制药(002393) -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办法(2026年1月修订)
2026-01-15 08:16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办法 (2026 年 1 月修订)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信息披露 工作的管理,规范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行为,确保公平信息披露,避免内幕交易。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下设各部门、分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及公司的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 第四条 公司对外信息报送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公司董事会是信息对外报送的最高管理机构,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对外报送的监管工作,公司证券事务部负责协助董事会秘书做好信息对外报送 的日常管理工作,公司各归口单位或相关人员应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信息对外报送程序。 第二章 对外信息报送的管理和流程 第五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信息披露内控制度的要求,对公司定期报告、重 大事项等信息履行必要的传递、审核和披露流程。 第六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