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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广集团: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2024-12-11 10:34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 101 号兴业银行大厦 13 楼 电话:8620-3879 0290 传真:8620-3821 9766 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国信信扬法字(2024)0172 号 致: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杨希律师、洪国琼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 对公司召开的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省广告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4、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3 日刊登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 cn/)的《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 ...
省广集团: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4-12-11 10:34
证券代码:002400 证券简称:省广集团 公告编号:2024-049 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因涉及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 投资者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 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 2、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 996 号保利世界贸易中心 G 座 3 楼会议中心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11 日(星期三)15:00 (4)网络投票时间:(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11 日 9:15—9:25、9:30-11:30、13:00- ...
省广集团: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11月)
2024-11-22 11:03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中所称董事、董事会,是指本公司的董事、董事会。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三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权限,负责经营和管 理公司的法人财产,对股东会负责。在股东会闭会期间,对外代表公司行使相关 权利。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六)制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 公司形式的方案; (七)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 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立和撤销;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 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 惩 ...
省广集团: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1-22 11:03
1.1、审议通过了(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2025 年预计与 省广博报堂整合营销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 1.2、审议通过了(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2025 年预计与 广东省广代博广告营销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 证券代码:002400 证券简称:省广集团 公告编号:2024-040 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11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上午十点在公司会议中心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 事会主席袁少媛女士主持,应参与表决的监事 3 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 3 名,本 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召开监事会的规定,经审议通过如下 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3、审议通过了(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
省广集团:《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案
2024-11-22 11:03
《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案 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条款 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廿三日 | 条款 | 修订前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修订后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 --- | --- | --- | | |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 |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 | | | 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 | 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 | | 第六条(三)、 | 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 | 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 | | (七)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 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解任的建议; | | | (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 (七)依照《公司法》规定,对董事、 | | | 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 | 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 | | 讼; | | |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监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监 | | | 事: | 事: | | |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 | ...
省广集团: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4-11-22 11:03
证券代码:002400 证券简称:省广集团 公告编号:2024-041 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关联董事回避及原因 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预 计 2025 年度公司与关联方省广博报堂整合营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博公 司")、广东省广代博广告营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代博公司")、省广聚合 (北京)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广聚合")、珠海市省广众烁数字营 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广众烁")、省广翰威(上海)广告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省广翰威")、广东省广影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广影业")、广 东广旭整合营销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旭营销")、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新集团")、广东砹脉数字营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砹 脉营销")、珠海市省广星美达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美达")、广东 省东方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进出口")存在部分必要的、合理的 ...
省广集团:总经理工作细则(2024年11月)
2024-11-22 11:03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公司董事 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总经理工作细则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管理效率和科学 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细则对公司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职责权限、分工等 作出规定。 (六)被有关监管部门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七)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况。 第二章 任 免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 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 验期满之日起未逾 2 年; (三)担任破产清 ...
省广集团: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2024-11-22 11:03
证券代码:002400 证券简称:省广集团 公告编号:2024-043 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 案》,同意公司与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开展无追索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 务,保理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保理融资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不超过 12 个月。该事项经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尚需提交股东会 审议。 一、保理业务主要内容 1、业务概述:公司拟与商业银行开展无追索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将部 分公司向其他企业提供服务等一系列活动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商业银行,商 业银行根据保理融资业务合同的约定向公司支付保理融资款。 2、合作机构:公司拟开展保理业务的合作机构为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商业 银行,具体合作机构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合作关系、服务能力、资金成本、融资 期限等综合因素确定。 3、业务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