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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欣丝绸(002404)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2 09:02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份的管理工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下简称 "《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 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 理。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 秘书等《公司章程》中约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本公司股 份。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 《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 短线交易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五)公司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离任后 2 个交易日内; (六)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时间。 第四条 公司董 ...
嘉欣丝绸(002404) -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2 09:02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证券投 资行为,建立完善有序的投资决策管理机制,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强化风险控制, 保证公司资金、财产安全,维护投资者和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嘉 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 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委托理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其中,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 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 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以下情形不适用本制度: (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进行的投资。 第三条 证券投资的原则: 第五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进行证券投资适用本制度的相关规定,未 ...
嘉欣丝绸(002404) -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2 09:02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充分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搭建的互动易平台,规范浙江嘉欣丝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和提问回复的管理, 建立公司与投资者良好沟通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以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二条 互动易平台管理是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通过 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应当坚守诚信原则,严格遵守《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 定,尊重并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主动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 的了解和认同,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三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应当谨慎、理性、 客观,以 ...
嘉欣丝绸(002404)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2 09:02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年11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 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 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1、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 定,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 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 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责任有关的资料,按制度规定提出 相关处理方案,逐级上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第二章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2、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嘉欣丝绸(002404) -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2 09:02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2025年11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控 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 (一)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 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提高公司经营效率,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三条 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的各类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 高风险领域。 ( ...
嘉欣丝绸(002404)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2 09:02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与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 与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依据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及《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特制定本薪酬管理制度。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年11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包括公司非独立董事(包括职工代表董事)及独立 董事。 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 秘书等《公司章程》中约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 酬水平相符;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 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与奖惩挂钩、与激励机制 挂钩。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 ...
嘉欣丝绸(002404)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2 09:02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年11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的制定目的在于完善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关联交易,以充分保障商务活动的公允、合理,维护 公司及股东利益。 第二条 本制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以及《浙江 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修订本制 度。 第二章 关联交易 第三条 本制度所言之关联交易系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之间 发生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包括: (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所称重大交易,包括除公司日常 经营活动之外发生的下列类型的事项: 1.购买资产; 2.出售资产; 3.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4.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等); 5.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 6.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7.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8.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11.签订许可协议; 12. ...
嘉欣丝绸(002404)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2 09:02
(2025 年 11 月)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监督和 风险控制,规范内部审计工作,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本制度的规定,对本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 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 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检查监督及评价活动。 第三条 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照内部审计准则的要求,做好内部审 计工作,及时发现问题,明确经济责任,纠正违规行为,检查内部控制程序的有效 性,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设置 第四条 公司设立审计部,负责内部审计工作,接受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监督 和指导,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审 ...
嘉欣丝绸(002404)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12 09:02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的行为,维护浙江嘉 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社会公众 股东选择董事的权利,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 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股东 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出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拥有的投票表决权总数 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与应选出董事人数的乘积。股东可以按意愿将其拥有的全部 投票表决权集中投向某一位或几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表决 权进行分配,分别投向各位董事候选人的一种投票制度。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选举或变更两名以上的董事的议案。 第四条 在股东会上拟选举两名以上的董事时,董事会应在召开股东会通知 中,表明该次董事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五条 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时实行等额选举,董事的候选人数应当等 于拟选出的董事人数。 (一)选举非独立董事时,出席股东所拥有的投票表决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 公司股份总数乘以该次股东会应选非 ...
嘉欣丝绸(002404)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2 09:02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离职相关事宜,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 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 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 秘书等《公司章程》中约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职,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辞职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中应说明辞职原因,公司或 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职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第四条 如存在下列情形,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