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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东传动(00240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1:35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许昌远东传动轴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 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兼顾市场薪酬水 平; (二) 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符; (三) 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 激励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挂钩,与公司激励机制挂钩。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 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 ...
远东传动(002406) -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1:35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交流,建立公司与投资者良好的沟通机制,根据《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二条 互动易平台管理是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通过互动易平台 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应当坚守诚信原则,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尊重并平等对待 所有投资者,主动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营造健康良 好的市场生态。 第三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应当谨慎、理性、客观,以 事实为依据,保证发布的信息和回复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信息披露以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不得通过互动易平台披露未公开的重大信息。公司在互动 易平台发布或回复的信息不得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 第四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回复投 ...
远东传动(002406)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1:35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务信息(以 下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的,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 露: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第一条 为规范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 人的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相关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 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 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 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 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 ...
远东传动(002406)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5 11:35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明确董事 会秘书的职责权限,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要求,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人。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管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 负责,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等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 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三)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 限尚未届满; (四)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五)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六)法律法规、深交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 事务等 ...
远东传动(002406)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1:35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提 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下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许昌 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无偿对外 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且该控 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参照本制度规定执行。 第三条 公司应当充分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应当遵循平等、自愿的 原则。 第四条 公司不得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 ...
远东传动(002406)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1:35
第一条 为加强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 工作,明确公司内部重大消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 真实、准确、完整、公平,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 1 号》")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许 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 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已经发生或即将发生的重大会议、重大交易、关联交易、重大诉 讼及仲裁、重大变更、重大风险等重大事项以及前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应在第 一时间向公司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
远东传动(002406)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5 11:35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 累计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的行为,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东选择董事的权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和《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的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在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采用的一种 投票方式,即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时,股东所持的每一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会拟选举董 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的 乘积。股东既可以用所有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也可以分散投票给数位候 选董事。 第三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职工担任的董事由公司 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董事候选 ...
远东传动(002406)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1:35
独立董事制度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8】月【22】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促 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 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 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交所")业务规则、《公司章程》及本制度的规定,持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及规则的 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 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 1/3 ...
远东传动(002406) -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1:35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内 幕信息及知情人行为的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内幕 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及《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2、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 分之三十,或者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百 分之三十; 3、公司订立重要合同、提供重大担保或者从事关联交易,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 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是内幕信息管理工作负责人, 证券部协助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 ...
远东传动(002406)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1:35
第三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依据法律法规、《上市规则》及深交所其他规定, 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 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公司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以及信息披露 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行为,加强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许 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 简称"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或者存托凭证持有人、 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及其他权益变动主体,重大资产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