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ctory Precision(002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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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利精密:关于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11-26 10:37
证券代码:002426 证券简称:胜利精密 公告编号:2024-058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为始建于 1985 年的江苏会计师事 务所,1999 年脱钩改制,2013 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 为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106 号 1907 室。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已取得江苏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 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取得金融企业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首席合伙人是郭澳。截至 2023 年末,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 85 人,注册会计师 419 人,较上年增加 12 人。在注册 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222 人。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 61,472.84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55,444.33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6,062.01 万元。天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95 家上市公司提供 2023 年报审计服务,收费 总额 9,271.16 万元,主要分布在制造业,电 ...
胜利精密: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4年11月修订)
2024-11-26 10:37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4年11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的公司行为,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 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 人。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
胜利精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11月修订)
2024-11-26 10:37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年11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 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 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等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四)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第二条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选聘(含续聘、改聘)进行财务会计 报告、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下称"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 制度的规定。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 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 计委员会")审核后,报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审议、股东 会决定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
胜利精密: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2024年11月修订)
2024-11-26 10:37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 业务独立,各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公司的人员应当独立于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公司的资产应当独立完整、权属清晰,不被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或支配。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2024 年 11 月修订) 第一条 为建立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防 范控股股东(含实际控制人,下同)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 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进一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和债权 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 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并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
胜利精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4年11月修订)
2024-11-26 10:37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4年11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工作,保证公司及时、准确、完整获取信息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协调投资者 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 称"深交所")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对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对公司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或已经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与公司业绩、利润等事项有关的信息,如财务业绩、盈利预测和利润分配 及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等; 2、与公司收购兼并、重组、重大投资行为、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对外担 保等事项有关的信息; 3、与公司证券发行、回购、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有关的信息; 4、与公司经营事项有关的信息,如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新产品的研制开发或获批生产;新发明、新专利获得 ...
胜利精密: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4年11月修订)
2024-11-26 10:37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4年11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确保控股子公司规范、高效、有序的运作,促进控 股子公司健康稳定发展,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苏州胜利精 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根据总体战略规划、产业结构调整及业 务发展需要而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公司,具体包 括: (1)公司独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2)公司与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持有其 50%以上股权/股 份的公司; (3)公司与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虽持有其股权/股份低于 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的企业; (4)公司与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虽持有其股权/股份低于 50%,但通 ...
胜利精密: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11月修订)
2024-11-26 10:37
(2024年11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规范董事会及其成员的组织和行为,保证董事会议事程序及其决议的合法 性,确保董事会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公司职工的合 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则。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设立。 第四条 本规则是董事会及其成员组织和行为的基本准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性质、组成和职权 第五条 董事会是公司权力机构的执行机构,对外代表公司,对内执行股东 会决议,是股东会闭会期间的公司权力机构。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六条 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董事会能 够进行富有成效的讨论,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 第七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和更换。董事不必是公司股东或其代表,凡 ...
胜利精密: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4年11月修订)
2024-11-26 10:37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2024年11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 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审计 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指引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制 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 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指引所称内部控制,是指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 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有效执行负责,重要的内部控 制 ...
胜利精密: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4年11月修订)
2024-11-26 10:37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4年11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充分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应当遵循平 等、自愿的原则,且接受财务资助对象或其他第三方(该第三方不包括公司控 股子公司)应就财务资助事项向公司提供充分担保。 第四条 公司不得为《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所规定的关联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提供财务资助。 公司的关联参股公司(不包括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控制的主体)的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的,公司可以向 该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应当经全体非关联董事的过半数审议通过,还 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提交股 东会审议。 除前款规定情形外,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该公 司的其他股东原则上应当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如其他股东未 能以同等条件或者出资比例向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应当说明原因以及公司 1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
胜利精密:股东会议事规则(2024年11月修订)
2024-11-26 10:37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股东会规范、高效运作,确保股东平等有效地行 使职权,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苏州胜利精密制 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国家其它相关法律、法 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年度会议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每年召开一次,应 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会议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 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的情形时,临时会议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会议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的中国证监 会派出机构和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说明 原因并公告。 第四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 告: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和公司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