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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莫股份_上市保荐书(申报稿)
2024-11-08 14:2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 上市保荐书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保荐人"或"本保荐 人")接受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莫股份""公司"或 "发行人")的委托,担任宝莫股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 发行")的保荐人,孟鹏、杨皓月作为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为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出具上市保荐书。 本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下称"《保荐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简称"《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下称"《上 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 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 完整。 (本上市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 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 ...
宝莫股份_证券发行保荐书(申报稿)
2024-11-08 14:2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 发行保荐书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GUOTAI JUNAN SECURITIES CO., LTD. (中国 (上海) 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保荐书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人")接受山 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莫股份"、"公司"、"发行人") 的委托,担任宝莫股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项目")的保荐 人,孟鹏、杨皓月作为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特此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深交所")出具本项目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保荐人及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交所的有关规定, ...
宝莫股份_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2024-11-08 14:21
股票代码:002476 股票简称:宝莫股份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SHANDONG POLYMER BIOCHEMICALS CO.,LTD (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西四路 624 号)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 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 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 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 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 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 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 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 ...
宝莫股份_发行人最近一年的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申报稿)
2024-11-08 14:21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度 审计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6-1-1 目 录 | 审计报告 | 1-5 | | --- | --- | | 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 | 1-2 | | 合并及公司利润表 | 3 | | 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 | 4 | | 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 5-6 | | 财务报表附注 | 7-80 | 6-1-2 nornton 华 同 审计报告 致同审字(2024)第 110A013738 号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山东宝莫公司)财 条报表,包括 2023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公 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 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山东宝莫公司 2023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年度 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 ...
宝莫股份_法律意见书(申报稿)
2024-11-08 14:21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A 座 509 单元 邮编:100033 法律意见书 京天股字(2024)第554号 致: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与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发行人"、 "公司"或"宝莫股份")签订的《专项法律顾问协议》,本所担任发行人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下称"本次发行股票")的专项中国法律顾问,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出具京天 股字(2024)第 554 号《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法律意见书》(下称"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公司法》《注册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 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按照律师 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4 ...
宝莫股份: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2024年第3季度持续督导意见
2024-11-08 08:38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之 2024 年第三季度持续督导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督导意见 财务顾问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督导意见 声 明 2023 年 10 月 31 日,西藏泰颐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泰颐 丰")与四川兴天府宏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天府宏凌")签订了 《西藏泰颐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四川兴天府宏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山东 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之控制权转让框架协议》,约定西藏泰颐丰同意通过 协议转让的方式向兴天府宏凌转让其持有的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宝莫股份"或"上市公司")96,698,030 股非限售流通股份,占上市公 司股份总数的 15.80%。2023 年 12 月 20 日,西藏泰颐丰与兴天府宏凌签署了《西 藏泰颐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四川兴天府宏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宝莫 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之控制权转让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及《表决权委托协议》, 进一步明确了交易期间双方具体权利义务、违约责任、表决权委托等事项。本次 权益变动后,兴天府宏凌成为上市公司 ...
宝莫股份:关于股权回购交易履约进展的公告
2024-11-04 10:04
证券代码:002476 证券简称:宝莫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0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回购交易履约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股权回购事项进展 根据《股权回购协议》约定,湖南众鑫需在 2024 年 10 月 31 日前支付至增 资款与股权收购款对应的回购价款部分不低于 50%的比例,即应付回购价款 113,621,893.75 元。 截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湖南众鑫累计向成都宝莫支付股权回购价款 99,880,000.00 元。截至本公告日湖南众鑫累计向成都宝莫支付股权回购价款 114,880,000.00 元(含因延迟支付产生的违约金)。至此,湖南众鑫在 2024 年 10 月 31 日前的付款义务已经全部履行完毕。 三、风险提示 1、交易对方能否按照《股权回购协议》约定的条款履行剩余回购价款支付 义务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本次股权回购交易事项交易对方可能存 在的违约风险。 一、股权回购事项概要 2024 年 4 月 25 日,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 ...
宝莫股份: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公告
2024-11-01 11:07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1 日 在 《 证 券 时 报 》 《 证 券 日 报 》 《 上 海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将被司法 拍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 10 时至 2024 年 11 月 1 日 10 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司法拍卖网 络平台上对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吴昊先生所持公司 34,145,176 股股份进行公开 拍卖。 证券代码:002476 证券简称:宝莫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9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其他情况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司法拍卖的公司股份数为 34,145,176 股,占吴昊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总数的 100%,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5.58%。吴昊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
宝莫股份: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2024-10-27 07:38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应对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 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 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第四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媒体质疑危机时)实行统一 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五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 工作组"),由公司董事长授权副董事长任组长,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媒体质疑信息) 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处理工作,就相 关工作做出决策和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信息,主要 工作职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 ...
宝莫股份: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2024-10-27 07:38
证券代码:002476 证券简称:宝莫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8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 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 案》。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廖媛媛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 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 期届满之日止。 廖媛媛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 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从业经验与个人品德,其任 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 在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廖媛媛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46 - 7778611 传真:0546 - 7782476 电子邮箱:lyy@baomogf.cn 办公地址:山东省东营市西四路 624 号长安大厦 25 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