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along(002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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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隆股份(00249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09:01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 年 9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 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 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东佳隆食品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等对待全体 投资者,保障所有投资者享有知情权及其它合法权益。 第四条 除非经批准并得到明确授权,否则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 ...
佳隆股份(002495)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5年9月)
2025-09-29 09:01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2025 年 9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维护中小股东利益,规范公司选 举董事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广东佳 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 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在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 采用的一种投票方式。即股东会选举董事时,股东所持的每一股份拥有与该次股 东会拟选举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 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的乘积。股东既可以用所有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 也可以分散投票给数位候选董事。 第三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组成人数和构成应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的规定。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第二章 董事或监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五条 公司董事候选人提名应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
佳隆股份(002495)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09:01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 年 9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结合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 守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公 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审计人员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 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 或者未正确履行职责、义务而导致年报披露信息出现重大差错,对公司造成重大 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罚制度。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信息知情人以及与年报信 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五条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 1、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 2、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利相对等; 3、追究责任与改 ...
佳隆股份(002495)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9月)
2025-09-29 09:01
总经理工作细则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 年 9 月)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 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 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六)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被解除的。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管理,明确总经理职责,规范总经理的行为,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人员范围为总经理班子成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 财务总监,总经理班子成员应按照公司章程和本细则规定,对公司经营活动实行 有效管理和全面负责。 第二章 总经理 ...
佳隆股份(002495)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09:01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 年 9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的存储、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和《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 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确 信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益。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 ...
佳隆股份(002495)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09:01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 行为,保证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社会公 众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 规定和《公司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将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 价格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深圳证券 交易所要求披露的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规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 会公众公布,并报送证券监管部门。 第三条 本制度对公司股东、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子公 司负责人及相关人员有约束力。 第二章 公司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 信息披露是公司的持续责任,公司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规定的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格式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报送及披 露信息。 第五条 公司信息披露要体现公开、公平、公正 ...
佳隆股份(002495)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09:01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2025 年 9 月)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范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及其子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 金占用行为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广 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本公司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务。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通过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 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合并范围内各公司为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垫付的工 资、福利、保险、广告费用和其他支出;代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偿还债务而支付 的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 ...
佳隆股份(00249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09:01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 度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前辞任,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辞任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中应说明辞职原因,公司收 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第四条 如存在下列情形,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但存在相关法 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 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 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年9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 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 ...
佳隆股份(002495)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09:01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二章 一般规定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 年 9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息 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 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公司在经营生产活动中发生或将要发生会 影响社会投资者投资取向,或对公司股票的交易价格已经或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 尚未公开的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各控股子公司负责人、公司派 驻参股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各部门中重大事件的知情人等。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重大信息的管理机构。 第五条 信息内部报告工作的负责人为董事会秘书。经董事会授权,董事会 秘书 ...
佳隆股份(002495) - 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09:01
内部控制制度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内部控制是指由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为实现内 部控制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第三条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 (一)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和效果,提升风险防范和控制能力,促进实现公司 发展战略; (三)保障公司资产安全,提升管理水平,增进对公司股东的回报; (四)确保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内部控制制度 (2025 年 9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建设,规范上市公司经营和运作,增强 财务信息可靠性,维护公司资产安全,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提升公司经营管理 水平,保证国家法律法规切实得到遵守,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实施和完善,并定期对 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效果评估。 第五条 经营管理层负责经营环节的内部控制体系的相关制度建立和完善, 全面推进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检查公司各职能部门和单位制定、执行各专项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