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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顺洁柔: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的公告
2024-01-02 09:45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股票期权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完成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现 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24-01 (一)2022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 于<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董事会提请召开 2023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二)2022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 ...
中顺洁柔: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2023-12-18 11:26
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发表核查 意见如下: 一、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同意确定2023年12 月15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31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150.00万份股 票期权,行权价格为9.42元/股;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2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15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6.26元/股。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12 月 15 日 二、激励对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员工(不包 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 ...
中顺洁柔: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2023-12-18 11:26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一、授予权益的分配情况 (一)股票期权分配情况 注:以上涉及小数合计数误差均由四舍五入造成。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18 日 1 | 姓名 职务 | 获授数量 | 占预留授予股票期权 | 占公司股本 | | --- | --- | --- | --- | | | (万份) | 数额的比例 | 总额的比例 | | 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员工 | 150.00 | 100.00% | 0.11% | | (共计 131 人) | | | | | 合计 | 150.00 | 100.00% | 0.11% | (二)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 姓名 职务 | 获授数量 (万股) | 占预留授予限制性 股票数额的比例 | 占公司股本 总额的比例 | | --- | --- | --- | --- | | 梁戈宇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 33.50 | 22.33% | 0.03% | | 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员工 (共计 21 人) | 116.50 | 77.67% | 0.09% | | 合计 | ...
中顺洁柔:内部审计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18 11:26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 管理,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流程,增强公司内部的自我约束机制,改善经营管理, 提高经济效益,保障公司经营活动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公 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包括监督被审计对象的内控制度的运行,检查被 审计对象会计账目及其相关资产,核查被审计对象预、决算执行和财务收支,评价 重大经济活动的效益以及预防、发现、调查和处理各种舞弊行为。公司依法实行内 部审计制度,加强内部审计监督,以促进公司改善经营管理,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维护股东合法权益。 第三条 本制度适应于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各部门、各分公司、各全资或 各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 中独立董事两名,其中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审计委员会直接对董事会负 责,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独立 ...
中顺洁柔: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与预留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3-12-18 11:26
国枫律证字[2022]AN293-3 号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调整及预留授予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Grandway Law Offices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 邮编:100005 电话(Tel):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Fax):010-66090016 | 释 义 2 | | --- | | 一、本次调整及预留授予的批准和授权 4 | | 二、本次调整的具体情况 6 | | 三、本次预留授予的具体情况 7 | | 四、结论性意见 10 | 释 义 注:本法律意见书中若存在总数合计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系由四舍五入所致。 致: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本所与中顺洁柔签订的《律师服务协议书》,本所接受中顺洁柔的委托, 担任中顺洁柔本次激励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 所律师就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及预留授予的相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2 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义另有 ...
中顺洁柔:董事会秘书履职报告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18 11:26
董事会秘书未在上述期间内提交年度履职报告书或离任履职报告书的,公司 董事会和监事会应督促该董事会秘书在一定期限内提交。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的履职报告书是公司董事会对董事会秘书年度考核或 离任考核的重要依据。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履职报告制度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水 平和信息披露质量,明确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节 履职报告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应于每年 5 月 15 日前或离任前,主动向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提交上年度履职报告书或离任履职报告书。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年度履职报告书和离任履职报告书应遵循客观公正的 原则,客观反映其履职工作情况及成效,存在的问题和有关建议。董事会秘书履 职报告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一)董事会秘书个人基本情况。 (二)董事会秘书诚信记录情况,包括:本报告期是否受到监管部门处分、 历史上是否受到过监管部门处分、是否存在 ...
中顺洁柔: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2-18 11:26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 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9.48 元/股调 整为 9.42 元/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 6.32 元/股调整为 6.26 元/股。 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作为公 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本次会议的相关资料,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详细 了解,经讨论后对以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董事会相应调整本激励计划授予的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
中顺洁柔: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3-12-18 11:26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23-81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2023 年 1 月 5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3 年 1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关于<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 议案》。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分别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公司《2022 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授予 ...
中顺洁柔: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18 11:26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 作,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 司和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 法律责任,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广东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信息披露的直接负责人,也是公司规范运作的重 要责任人,公司财务、投资、审计等相关内部机构、分公司、子公司以及对公司 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均应指定专门人员配合董事会秘书做好信息披露和规范 运作方面的工作,保证董事会秘书能够及时、畅通地获取相关信息。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均应遵守本工作细则的规定。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 ...
中顺洁柔: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2023-12-18 11:2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分别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3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 权,同意对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 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现 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2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 于<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