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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达(002527)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5 11:02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 者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上 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 关联方与关联交易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 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 (一)购买或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等); (四)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 (五)租入或租出资产; (六)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七)赠 ...
新时达(002527)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5 11:02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障公司独立董事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和独立性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 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 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1 (二)符合本制度第六条所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三)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 则; (四)具备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者经济等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 工作经验; (五)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 ...
新时达(002527)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2025-06-25 11:02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规则所指董事是指经公司股东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现任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经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 秘书。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召集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新时 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 ...
新时达(002527)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报备和保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5 11:02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报备和保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公平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 以及《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对内幕信息知情 人信息进行核查,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名单和信息的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 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 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 确认意见。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登记备 案工作的日常办事机构,统一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等机构及新 闻媒体、股东接待、咨 ...
新时达(00252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5 11:02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共同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上述事项应有书面记录,必要的 文件应有当事人签字。 第一条 为了促进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 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为完 善公司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进一步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根据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 交所")的相关规定,并结合《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上 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维 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应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上海证监局、深 交所和其他主管部门关于年度报告的要求,积极参加其组织的培训。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度财 ...
新时达(002527)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5 11:02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行为, 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和《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 公司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将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披露的信息; 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 公众公布前述的信息,并按规定报送中国证监会。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 ...
新时达(002527) - 总经理工作规则(2025年6月)
2025-06-25 11:02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规范总经理行为,提高其工作效率,保证其认真行使职权、忠实履行义务,促进公 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完成,维护公司、股东及全体员工的合法权益,特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根据董事会的授权,按所确定的 职责分工,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并接受董事会的监督和指导。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条件及职权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 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 破产负有个人 ...
新时达(00252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5 11:02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强化公司治理,提高公司的运行透明度,加强和规范公司与投资者和 潜在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 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上海新 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 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 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六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的目的是: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熟 悉; ...
新时达(00252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5 11:02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二)总体薪酬水平兼顾内外部公平,并与公司规模相适应; (三)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结合、权责利对等以及收入和业绩相挂钩的原则。 第四条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与考核,应以公司规模与经济效益为基础,根 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岗位分管工作的年度工作目标进行综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 确定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收入。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五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 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起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 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所指董事是指经公 ...
新时达(002527)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5 11:02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 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 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 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 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 关的其他人员。 (四)未按照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的规程办事,且造成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 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五)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不及时沟通、汇报造成重大失误或造成不良影响 的; 第四条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 必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责任 有关的资料,按制度规定提出相关处理方案,上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第二章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