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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路钢构(002541)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11-24 11:46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四)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签字注册会 计师近 三年没有因证券期货违法执业受到注册会计师监管机构的行 政处罚;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程序,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和利益,提 高财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 规范性 文件以及《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要求,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 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 可视重要性程度参照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 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最后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审议、股 东会决定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任 ...
鸿路钢构(00254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11-24 11:46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管理规章制度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上市 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 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下简称"《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及《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制度第八条规定的自 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所持本公司股票及其变动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 有本公司股份。上述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除遵守相关规 ...
鸿路钢构(002541)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1-24 11:4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和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会的 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管理规章制度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 策。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包括二名独立董事和一名职工代表董 事,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议事程序详见《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设董事长一 人,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对外代表公司,董事会对全体股东负责。总经理是公 司法定代表人。公司总经理在董事会领导下负责公司日常业务、经营和行政管理 活动,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四条 董事会 ...
鸿路钢构(002541)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1-24 11:46
安徽鸿路钢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管理规章制度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发行申请文 件的承诺相一致,不得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出现严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时,公司应及时公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者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 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者受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规定。 募集资金投资境外项目的,公司及保荐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投资于 境外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安全性和使用规范性,并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 情况专项报告中披露相关具体措施和实际效果。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确 信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益。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 ...
鸿路钢构(002541) - 财务内部审计制度
2025-11-24 11:46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管理规章制度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经营行为,控制经营风险,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审计监督体系,保证企业遵守 国家的财经法规,改善经营管理,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下简称"《审计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 运作指引》")、《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履行监督和管理双重职能,对经 营管理活动进行监督,促进公司依法经营、规范管理、提高效益、健康发展。 第三条 内部审计是对公司及所属机构实施审计监督,依法检查会计账目及 其相关资产,监督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有效的活动。它通过审查和评 ...
鸿路钢构(002541) -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2025-11-24 11:46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管理规章制度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对外担保的管理,保护公司财产安全,加强银行信用管理和担保管理,降低经 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安 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保证、 抵押或质押。具体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银行开具承兑 汇票、保函等担保。 第三条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适用本办法,公司为所属控股子公司 担保视同对外担保。 第四条 公司全体董 ...
鸿路钢构(002541)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11-24 11:46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管理规章制度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等若干人。由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等构成总经理经营决策团队。总经理经营决策团队是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指挥和运作中 心。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团队其他成员由总经理提名,董 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 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五条 公司的总经理必须专职。总经理不得在任何其他企业(包括控股股东单位 及其下属企业)中担任除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明确总经理的职责,保障总经理高效、协调、规范地行使职权,保障公 司股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划化、科学化,确保公司 重大生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促进公司生产经 营和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 ...
鸿路钢构(002541) - 重大财务决策制度
2025-11-24 11:46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管理规章制度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财务决策制度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财务行为,有利于企业规避风险,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 范运作指引》")、《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下的财务决策是指公司有关资金筹集和使用的决策。 第三条 公司的重大财务信息来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途径: (一)公司年度报告及经营计划中关于财务预决算、股利分配及弥补亏损的内 容; (二)公司中期报告及经营计划调整方案中关于财务预决算、股利分配及弥补 亏损的内容; (三)公司关于发行股票、企业债券等的决策内容; (四)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关于融资方案的内容; ...
鸿路钢构(002541) - 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
2025-11-24 11:46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管理规章制度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管理,确保子公司经营管理符合公司总体 战略发展方向, 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控股子公司指公司直接持有的股权或股份占注册资本 50%以上的子公司;公司间接持有的股权或股份占注册资本 50%以上的子公司; 持股比例虽然不足 50%,但可以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或者能通过协议或 其他安排实际控制的子公司。 第三条 子公司应遵循本办法规定,子公司同时控股其他公司的,应参照本 办法的要求逐层建立对其子公司的管理 ...
鸿路钢构(002541)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1-24 11:46
第三条 上市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以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以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股东依法行使股东权利,确保股东会高效、平稳、有序、 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