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NGLU(002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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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路钢构(002541)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1-24 11:46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缺会计 专业人士,在新成员就任前,原成员仍应当继续履行职责。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 组织等工作。 第一条 为强化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营管理的有效监督,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安徽鸿路钢结构(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 会特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设立的专门工作 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
鸿路钢构(002541)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1-24 11:46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确保对外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及时 性,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五)与公司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有关的信息; (六)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应披露的事件和交易事项。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公开披露"是指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拟披 露的信息登记后,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信息。未公开披露的信息为未公 开信息。在公司网站及其他媒体发布信息的时间不得先于指定媒体,不得以新闻 发布 ...
鸿路钢构(002541)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11-24 11:46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管理规章制度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 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企业会计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安徽鸿路钢结构(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即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公司对在年报信 息披露工作中因违反相关规定、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其所负职责和义务以及因其 他个人原因致使公司年报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重大遗漏信息补充以 及业绩预告修正等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情况的有关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理, 以保障和增强公司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并提高年 ...
鸿路钢构(002541) -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2025-11-24 11:46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组织和行为,界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和义务, 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以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项下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为公司依据《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约定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转债"),债券持有人为通过认 购、购买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可转债的投资者。 第三条 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全体债券持有人依据本规则组成,债券持有人会 议依据本规则规定的程序召集和召开,并对本规则规定的权限范围内的事项依法 进行审议和表决。 第四条 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本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全体债券持 ...
鸿路钢构(002541) -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2025-11-24 11:46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管理规章制度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的外部信息使用 人管理,规范外部信息报送管理事务,确保公平信息披露,杜绝泄露内幕信息、 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安 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本公司及下设的各部门、分公司、全资或控 股子公司,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公司对外报送信息涉及 的外部单位或个人。 第三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应当 ...
鸿路钢构(002541) - 职工代表董事选任制度
2025-11-24 11:46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职工代表董事选任流程,推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工会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安徽 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职工代表董事是指按照《公司章程》确定的人数,由公司职 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进入董事会,代表职工参与 公司决策和监督的董事。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代表董事选任制度 第三条 职工代表董事的选任与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二)民主选举原则; (三)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第二章 职工董事的任职资格与条件 第五条 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四)职工代表性与董事会专业性相结合原则。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职工代表董事的提名、选举、增补、更换 (罢免)及管理等事宜。 (二)能够代表与反映职工合理诉求,维护职工和公司合法权益,为 职工群众信赖和维护; (三)熟悉公司 ...
鸿路钢构(002541)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1-24 11:46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管理规章制度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总 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两名独立董事。提名委员 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提名委 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和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
鸿路钢构(002541) - 内部控制基本制度
2025-11-24 11:46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基本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保障公司经 营战略目标的实现,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其他相关法律法 规以及《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为"子 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中的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及子公司股东会(股东)、董事会 (执行董事)、监事会(监事)、管理层及所有员工共同参与实施的,为了保证 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而对公司及子公司战略制定和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风险 予以管理的相关制度。 (二)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 关键业务流程和高风险领域, ...
鸿路钢构(00254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1-24 11:46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合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建立公司与投 资者特别是广大社会公众投资者的良好沟通平台,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 投资者特别是广大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形成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 定、和谐的良性互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 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安徽鸿 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及潜 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 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管理行为。 第三条 ...
鸿路钢构(002541) -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
2025-11-24 11:46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最大程度降低突发事件 给公司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和企业稳定,保护广大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和谐企业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有别于日常经营的、已 经或者可能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以及对公司声誉、股票价格产生严重影响 的,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偶发性事件。 第三条 公司应对突发事件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子公司内突然发生的、严重影响或可能导致 或转化为严重影响公司股票价格稳定的紧急事件处置。 第二章 突发事件分类 第五条 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公司需应对的突发事件主要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