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C(002573)

Search documents
清新环境: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12-28 11:08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8 层 电话: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010-66090016 邮编:100005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股字[2023]A0653号 致: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 证贵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 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 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 称"《股东大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 ...
清新环境: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2-28 11:01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23-090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28日下午15:00时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 12月28日上午9:15-9:25时、9:30-11:30时,下午13:00-15:00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 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八里庄路69号人民政协报大厦七层703会议 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邹艾艾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 ...
清新环境: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12 10:07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新环境"或"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以信息及电子邮件的方式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发出。董事会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会 议董事 8 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邹艾艾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23-087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
清新环境: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2-12 10:07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23-089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2 月 28 日(星期四)下午 15:00 时。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8 日上午 9:15-9:25 时、9:30-11:30 时,下午 13:00-15:00 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8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 ...
清新环境: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3-12-12 10:0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 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23-088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人员信息: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股东)249 人,注册会计师 1,49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
清新环境: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3-12-06 10:21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23-086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4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1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 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180 名激励对象中,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 因主动辞职,公司对前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39.00 万股予以 回购注销;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17 名激励对象中,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辞 职,公司对前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2.00 万股予以 ...
清新环境: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减持结果的公告
2023-12-05 11:47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23-085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减持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副总裁安德军、副总裁贾双燕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 | | 安德军先生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行权股份、增持计 划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购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 | 减持均价 | 减持股数 | 减持比例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万股) | (%) | | 贾双燕 | 二级市场集中竞价 | 年 月 2023 | 7 | 日 28 | 元/股 5.59 | 15.19 | 0.0106 | | 合 计 | —— | | —— | | —— | 15.19 | 0.0106 | 贾双燕女士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 ...
清新环境: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2-01 10:28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23-082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1日下午14:30时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 12月1日上午9:15-9:25时、9:30-11:30时,下午13:00-15:00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八里庄路69号人民政协报大厦七层703会议 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邹艾艾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
清新环境: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12-01 10:28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8 层 电话: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010-66090016 邮编:100005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股字[2023]A0590号 致: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 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 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 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
清新环境: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法律意见书
2023-12-01 10:28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 相关授权有效期的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 相关授权有效期的法律意见书 致: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清新环境", 依上下文而定)与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签订的法律服务 合同,本所接受发行人的委托,担任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 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的专项法律顾 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 理办法》及《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清新环境延长本次 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