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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佳华(002614)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管理制度
2025-08-27 14:4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 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 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委托他人代行买卖股票,视作本 人所为,也应遵守本管理制度并履行相关询问和报告义务。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本管理制度第十七条规定的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所持本公司股票及其变动的管理。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 ...
奥佳华(002614)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7 14:47
第一条 为规范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运作,充分发挥股东会的作用,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保证 会议程序及决议的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四)应公司要求对其他有关问题出具的法律意见。 第二章 股东会的召集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 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
奥佳华(002614) - 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
2025-08-27 14:47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指引第1号》)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者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 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者受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制度规定。 募集资金投资境外项目的,公司及保荐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投资于 境外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安全性和使用规范性,并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 况专项报告中披露相关具体措 ...
奥佳华(002614)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08-27 14:47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董事会的职能作用,促进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以形成 科学、高效的决策-执行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并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 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三条 各专门委员会行使《公司章程》和本制度赋予的各项职权,对董事 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当 为会计专业人士。国 ...
奥佳华(002614)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08-27 14:47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职责和程序,促使董事会秘书更好地履行职责,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 董事会负责。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均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聘任、解聘及任职资格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董事或其他高 管人员可以兼任董事会秘书。 第七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取得证券交 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1 (一)根据《公 ...
奥佳华(002614) - 独立董事制度
2025-08-27 14:47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 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 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 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 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 ...
奥佳华(002614)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2025-08-27 14:47
| 第一章 | 总则 | 1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2 | | 第三章 | 股份 | 3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7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23 | | 第六章 | 高级管理人员 | 38 | | 第七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41 | | | 第八章 | 通知与公告 | 46 | | 第九章 |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46 | | | 第十章 | 修改章程 | 51 | | 第十一章 | 附则 | 51 | 第一章 总则 中文全称: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XIAMEN COMFORT SCIENCE &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1/ 54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XIAMEN COMFORT SCIENCE &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章程 2025 年 8 月 第 1 条 为维护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
奥佳华(002614)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08-27 14:47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 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的企业。 第二条 公司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 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 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不得公 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 ...
奥佳华(002614)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7 14:47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奥佳华 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 本规则。 公司设职工董事 1 名,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 式民主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下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 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 当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为 3 名,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董事,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其中独立董事 2 名,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
奥佳华(002614)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8-27 14:47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经营管理行为,保证经营班子依法行使职权,勤勉高效地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 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二章 聘任与解聘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第四条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1名,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 或者解聘。 第五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 人)每届任期不得超过该届董事会的任期。高管人员可以连聘连任。 第六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三章 总经理职权 第七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2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八)决定聘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