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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斯: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2024-04-01 10:53
目 录 本报告仅供哈尔斯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 同意将本报告作为哈尔斯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 外披露。 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 审计说明…………………………………………………………第 1—2 页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第 3—3 页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 专项审计说明 天健审〔2024〕976 号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尔斯 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 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审 计了后附的哈尔斯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 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我们的审计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进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 则要求我们计划 ...
哈尔斯: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旭勇
2024-04-01 10:51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公司治理制度的规定,关注公司规范运 作情况,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独立董事:张旭勇) 本人作为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报告期内尽职尽责,严谨、认真、勤勉地履行了独 立董事职责,出席了公司 2023 年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董 事会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 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 度的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出席会议情况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0 次董事会、4 次股东大会。公司在 2023 年度召 集、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 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认真仔细审阅会议议 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加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 ...
哈尔斯: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01 10:51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24-014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3 月 20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同时送 达全体监事,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30 日在永康市经济开发区哈尔斯路 1 号印象展 厅 3 楼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席董事 8 名;董事吕丽珍女士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参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吕强先生召集 并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 效。 一、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3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
哈尔斯:《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4-04-01 10:51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4年4月) 第二章 公司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 信息披露是公司的持续责任,公司应该诚信履行持续信息披露的义 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公司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以及 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 1 页 共 21 页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 息披露行为,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利益相关人的 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 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 ...
哈尔斯:关于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2024-04-01 10:51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24-020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哈尔斯")为支 持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适度补充其因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同意为全资子 公司杭州哈尔斯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哈尔斯")、哈尔斯(香港)有 限公司(英文名称:HAERS HK LIMITED,以下简称"香港哈尔斯")、哈尔斯(泰 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HAERS(THAILAND)CO.,LTD,以下简称"泰国哈尔斯") 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或等值美元、港币、泰珠,以实际汇率为准, 下同)的担保(该金额为最高担保额度,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担保 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之日止。 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授权总裁或其转 ...
哈尔斯:《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细则》
2024-04-01 10:51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细则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细则 (2024年4月制定) (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称"《规 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 ...
哈尔斯:《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2024-04-01 10:51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2024 年 4 月) (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 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制度第二十一条 规定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及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时,适用本制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委托他人代行上述行为,视作本人所为。 第三条 公司及董事 ...
哈尔斯: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4-01 10:51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24-016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 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净利润为249,782,380.50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61,625,116.03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计提10%的法定盈余公积16,162,511.60 元,加之期初经审计的未分配利润887,144,619.44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 公司未分配的利润为940,091,094.11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618,759,966.69 元。 二、利润分配预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综合考虑 ...
哈尔斯:《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4-04-01 10:51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4年4月) (需经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率,促进企业健 康发展,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包括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增发、 配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债券、权证等其 他证券)以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哈尔斯:《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4-01 10:51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年4月) (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 作;主任的罢免,由董事会决定。主任的主要职责权限为: 第 1 页 共 7 页 (一) 主持委员会会议,签发会议决议; (二) 提议和召集委员会定期会议; (三) 提议和召集委员会临时会议;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程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哈 尔斯真空器皿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