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HAERS(002615)
icon
Search documents
哈尔斯:《公司章程(2023年8月)》
2023-08-14 13:38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草案) 二零二三年八月 (需经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目 录 第三章 股份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六章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 通知与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五条 公司住所:永康经济开发区哈尔斯路 1 号 邮政编码:321300 第十二章 附则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
哈尔斯: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2023-08-14 13:38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23-063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3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 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拟计入报告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三)计提减值准备主要项目说明 1、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等相关规定要求,公司本 期计提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2023 年半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110.16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项 目 | 期初数 (万元) | | 本期变动金额(万元) | | 期末数 (万元) | | --- | --- | --- | --- | --- | --- | | | | ...
哈尔斯: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08-14 13:38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23-065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十九次会议决定于 2023 年 8 月 30 日(周三)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具体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股东大会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 年 8 月 30 日(周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3 年 8 月 30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8 月 30 ...
哈尔斯:《特定对象接待和推广管理制度》
2023-08-14 13:38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特定对象接待和推广管理制度 (2023年8月) (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定对象接待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分析师、财经媒体等 特定对象之间的交流和沟通,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指引所称特定对象是指比一般中小投资者更容易接触到信息披露主体,更 具信息优势,且有可能利用有关信息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传播有关信息的机构和个人,包括 但不限于: (一)从事证券分析、咨询及其他证券服务业的机构、个人及其关联人;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的接待和推广工作是指公司接受特定对象的访问与交流,包括但 不限于: (二)从事证券投资的机构、个人及 ...
哈尔斯: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8-14 13:38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23-053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十九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8 月 3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同 时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13 日在永康市哈尔斯路 1 号印象展厅 3 楼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席董事 8 名;董事吕丽珍女士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参会。会议由董事长吕强先生召集并主持, 公司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 效。 一、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 ...
哈尔斯:《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3-08-14 13:38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3年8月) (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行为,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利益相关人的合 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 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公司 章程》的有关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 公司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将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深圳证券交易 所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 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的信息,并按规定报送证券监管部门。 第三条 信息披露是公司的持续责任,公司应该诚信履行持续信息披露的义 务。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信息披露的内 容和格式要求报送及披露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 ...
哈尔斯:《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08-14 13:38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年8月) (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营管理层 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与风险 管理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是按照董事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职能是协助董事会独立地审查公司财务状况、内部监控及风险管理制度的执行 情况及效果,出具审计报告和内部管理建议书,以及与内部审计机构和外部审计 机构的独立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总裁、副总裁、首席财务官、董事会 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委员会的组成 第四条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由 3 名委员组成 ...
哈尔斯:《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3-08-14 13:38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需经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公司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浙江哈 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 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 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 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 出现《公司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大会 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 ...
哈尔斯: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3-08-14 13:38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23-06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 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 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由 8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及本次董事会审议,同意提名吕强先生、 吴子富先生、吕丽珍女士、欧阳波先生、吴汝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 ...
哈尔斯: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提名文宗瑜)
2023-08-14 13:38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文宗瑜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6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 。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6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 提名人职业、教育背景、专业资格、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第6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如适用),提名人与被提 证券代码: 002615 证券简称: 哈尔斯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如下事项: 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可能妨碍被提名人独立履职的其他关系。 √ 是 □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 √ 是 □ 否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