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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安国纪(00263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 (2025年10月)
2025-10-30 13:07
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 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增进投资者对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以利于完善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投资价值,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特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及《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等各种方式的投资 者关系活动,加强与公司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 了解和认同,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原则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充分披露信息原则。除强制的信息披露以外,公司可主动披露投资者 关心的其他相关信息; (三)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经营管理信息,包括生产 ...
金安国纪(002636) -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3:07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则 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的证券投资行为。 控股子公司未经批准,不得进行证券投资。控股子公司如需开展证券投资, 需履行相关程序并获批准后方可实施,若对公司业绩造成较大影响的,应当参照 本制度所规定的信息披露程序进行信息披露。 1 第二章 证券投资的审批权限、职责划分 第七条 公司进行证券投资,应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规定的投资权限进 行投资操作,严格履行审批程序。 第一条 为规范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证券投 资及其信息披露行为,防范投资风险,强化风险控制,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和公司 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以及《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证券投资,是指上市公司在国家允许范围内,公司作为 独立法人主体,在控制风险的前 ...
金安国纪(002636)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30 13:07
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10 月)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 审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金安国纪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在董事会 下设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 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并由董 事长提名、董事会任命,负责召集、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 ...
金安国纪(002636)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3:07
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及《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三条 公司在进行信息披露时应严格遵守公平信息披露原则,公司及相关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重大信息,确保所有投资者可以 平等获取同一信息,不得私下提前向特定对象单独披露、透露或泄露。 第四条 公司应当根据及时性原则进行信息披露,不得迟延披露,不得有意 选择披露时点强化或淡化信息披露效果,造成实际上的不公平。 媒体发布。 第九条 公司 ...
金安国纪(002636)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30 13:07
(2025 年 10 月) 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 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或者证券事务代表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 会办公室印章。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 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五条 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1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 ...
金安国纪(002636) -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3:07
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加强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管理,防范投资风险维护公 司资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外汇衍生品交易是指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办理规 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 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期权、结构性远期等。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子公司进 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视同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适用本制度,但未经公司 同意,公司子公司不得实施该业务。 第二章 操作原则 第四条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 ...
金安国纪(002636) - 投资者来访接待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3:07
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来访接待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包括媒体等特定对象)之间的信息沟通,促 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有关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披露的有关要求和《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投资者来访接待工作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三)持有公司总股本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人; (四)新闻媒体和新闻从业人员及其关联人;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来访接待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所有 投资者平等地享有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进行投资者来访接待工作时将注意尚未公布的重大信息的保 密,避免选择性信息披露行为。 第五条 除 ...
金安国纪(002636)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3:07
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的管理,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 合规性、及时性和公平性,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自律监管规则以及《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 简称"深交所")其他业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办理信息披 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应自行审慎判断应当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 《上市规则》及深交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中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并接受深交 所对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 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 下统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第五 ...
金安国纪(00263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30 13:07
第二章 人员组成 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持续完善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内控体系建设,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管理,不断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 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公司应当自独立董事提出辞职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且至少有 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 员的董事。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董事会下设的提名委员会或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 ...
金安国纪:拟追加投资不超3.85亿元
Xin Lang Cai Jing· 2025-10-30 12:57
Core Viewpoint - The company has approved an additional investment in the Ningguo Jin'an copper-clad laminate project, increasing its total investment to approximately 1.385 billion RMB [1] Investment Details - The company will invest no more than 385 million RMB in the project [1] - The total investment for the project is expected to reach no more than 1.385 billion RMB after the additional investment [1] Production Capacity - Upon completion, the total production capacity of the project is expected to increase from 30 million sheets per year to 36 million sheets per year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