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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安国纪(002636) -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2025-10-30 13:07
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 年 10 月 | | | |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关于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若干问题 的暂行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商务部关于同意上海国纪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整体改制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商资批[2008]538 号)批准并经中 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 资资审 A 字[2008]0098 号),以上海国纪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限 公司")整体变更方式设立,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100006074226723。 第三条 公司于 2011 年 11 月 3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1744 号核准,首 ...
金安国纪(002636)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3:07
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及《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非独立董事以及独立董事)因任期 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 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离职相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治理结构的稳定 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六条 如存在下列情形,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 ...
金安国纪(002636) - 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报备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3:07
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报备制度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治理结构,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防范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滥用控制权,泄露 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实施。 第三条 未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自行向外界泄 露、报道、传送涉及公司内幕信息的有关内容,公司依法报送或披露的信息,严 格按照证券监管有关规定进行。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和子公司都应配合 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工作。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 第五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证券交易活动中,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 或者对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媒体或网站 ...
金安国纪(00263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3:07
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 公司客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 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 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 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 交易时,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 ...
金安国纪(002636) - 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30 13:07
第三条 具有《公司法》第 178 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总 裁。 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裁职责 权限,规范经营管理者的行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董事会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总裁 第二条 公司设总裁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董事可受聘兼任公司 总裁。 第四条 总裁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五条 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 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 第八条 总裁拟定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 解聘或开除公司 ...
金安国纪(002636) - 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3:07
投资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则 为加强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项目管理,提 高投资效益,维护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投资和资金使用行为, 保证投资安全,防范投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公司投资行为应符合公司的发展计划和发展战略,通过对内、对外 投资提高经济效益。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分为对外投资和对内投资两部分,对内对外投资合 称"投资项目"。 "对内投资"主要是指公司为扩大现有的销售规模,或技改扩建、固定资产 投资,利用自有资金或借款追加流动资金等投资活动。 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主要指公司以现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公司可支配的资源, 通过合作、联营、兼并或购买股权债券(包括收购出售资产)等方式向其他企业 进行的为获取长期效益的投资活动。 对外投资按投资内容分为金融类投资和非金融类投资。金融类投资包括购买 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期货、企业债券、金融债券及特种债券等;对外非金融类 投资主要指股权 ...
金安国纪(002636)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10月)
2025-10-30 13:07
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防止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中小股 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符合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与关联人的交易不得损害公司、公司股东及公司债权人的合法 权益。 (二)符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三)应当按照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人同期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四)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原则; (五)必要时聘请专业中介机构发表意见和报告的原则。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履行国家规定和公司制定的决策、监督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关联交易的信息应当及时、全面、真实地向有 关各方进行披露。 第二章 关联人及关联交易 第五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 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 ...
金安国纪(00263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30 13:07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 度,完善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金安 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 特在董事会下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制定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 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包括独立董事在内的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的全 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董事会下设的提名委员会或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 ...
金安国纪(002636)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30 13:07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则 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保证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 书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在公司中的作用,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金安国纪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立一名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 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 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之 间的指定联络人。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聘任及解聘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 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 书: (一)《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 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 ...
金安国纪(002636)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3:07
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提高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 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加大对年报信息披 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及规范性文件,以及《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 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导致年报信息发生重大差错、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 失或不良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下列人员: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子公司负责 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公司各部门的负责人及 与年报信息披露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 必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 年 10 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