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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上股份_证券发行保荐书(申报稿)
2023-10-27 08:49
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注册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卫星路以北,仙台大街以西仙台大街 3333 号润德大厦 C 区七层 717、719、720、721、723、725 室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声 明 恒泰长财证券受勤上股份的委托,担任发行人向特定对象晶腾达发行股票的保 荐机构。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保荐管理办法》《上市审核规则》《保 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7 号——发 行保荐书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恒 泰长财证券和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保荐代表人本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严 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 本发行保荐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如无特别说明,本发行保荐书中的释义与《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中的释义一致。 3-1-1 | 明 声 | 1 | | --- | ...
勤上股份: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修订稿)》的补充法律意见书
2023-10-24 10:17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修订稿)》 的补充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1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修订稿)》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 京天股字(2023)第 168-3 号 致:东莞市晶腾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或"本所律师")接受东莞市晶 腾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晶腾达"或"收购人")的委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就收购人收购东莞 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勤上股份"或"上市公司"或"公司")事宜 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出具了《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东莞市晶腾达企业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法律意见书》,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 出具了《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 ...
勤上股份: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修订稿)之财务顾问报告
2023-10-24 10:11
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修订稿) 之 财务顾问报告 财务顾问 二零二三年十月 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16号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本财务顾问按照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的精神,对本次收购的相关情况和资料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本报告,以供投资者和有关各 方参考。 为此,本财务顾问特作出以下声明: 1、本财务顾问与本次收购各方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亦未委托或授权其他任何 机构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2、本财务顾问依据的有关资料由收购人提供。收购人已对本财务顾问做出承诺, 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原始的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该等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 资料或原件一致,是准确和完整的,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无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本财务顾问已按照规定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表的专业意见 与收购人所披露文件的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4、在与委托人接触后到担任财 ...
勤上股份: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修订稿)
2023-10-24 10:11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002638 收购人:东莞市晶腾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九龙路65 号2 栋2118 室 通讯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九龙路65 号2 栋2118 室 签署日期:二〇二三年十月 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报告书系收购人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和《准则 16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制。 收购报告书(修订稿) 上市公司名称: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勤上股份 二、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收购人在勤上股份拥有权益的 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收购人没有通过任何其 他方式在勤上股份拥有权益。 三、收购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公司章 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股份回购注销将导致收购人持有公司股票的表决权比例由29.84%被动增加 至 30.05%,触发要约收购义务。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 定:" ...
勤上股份: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修订稿)摘要
2023-10-24 10:11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修订稿)摘要 上市公司名称: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002638 收购人名称:东莞市晶腾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九龙路65 号2 栋2118 室 通讯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九龙路65 号2 栋2118 室 签署日期:二〇二三年十月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勤上股份 收购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摘要"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报告书摘要系收购人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和《准则 16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书摘要已全面披露收购人在勤上股份拥有权 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摘要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收购人没有通 过任何其他方式在勤上股份拥有权益。 三、收购人签署本报告书摘要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公 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股份回购注销将导致收购人持有公司股票的表决权比例由29.84%被动增加 至 30.05%,触发要约收购义务。根据《收购管理办法 ...
勤上股份: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东莞市晶腾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补充法律意见书
2023-10-24 10:08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东莞市晶腾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东莞市晶腾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 京天股字(2023)第 168-2 号 致:东莞市晶腾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或"本所律师")接受东莞市晶 腾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晶腾达"或"收购人")的委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就收购人收购东莞 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勤上股份"或"上市公司"或"公司")事 宜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出具了《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东莞市晶腾达企业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律意 见书》")。 现根据,勤上股份的相 ...
勤上股份: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2023-10-23 10:26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证券代码:002638 证券简称:勤上股份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DONGGUAN KINGSUN OPTOELECTRONIC CO.,LTD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横江厦工业四路 3 号)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二〇二三年十月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公司声明 一、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发 行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三、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发行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 陈述。 四、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 专业顾问。 五、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 确认、批准或核准。本预案所述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获得深交所 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 1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特别提示 本部分所述词语 ...
勤上股份: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修订稿)的公告
2023-10-23 10:26
证券代码:002638 证券简称:勤上股份 公告编号:2023-103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拟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构成关 联交易。 本次发行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六 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 1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发行尚需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方 可实施。 2、本次发行尚需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审核通过, 并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 方可实施。本次发行方案能否获得通过或批复,以及获得通过或批复的时间存在 不确定性。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公司本次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 363,500,000 股,最终以深交所审核 通过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 ...
勤上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0-23 10:26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以 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作为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 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独立意见 五、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 诺的独立意见 本次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有利于增强公司控制权的 稳定性,有利于提升公司的资金实力,有利于优化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 的长远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关联董事已就相关议案回避表决。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综上,我们同意《关 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二、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 ...
勤上股份: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23 10:26
二、审议情况 经认真审议,与会监事以现场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形成本次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证券代码:002638 证券简称:勤上股份 公告编号:2023-100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情况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于 2023 年 10 月 20 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 许家琪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10 月 17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 件或传真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 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公司全部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