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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明食品(00266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06 12:03
第二章 离任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辞任应当提交书面辞任报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任的,自公司收到辞 任报告之日起辞任生效。 第四条 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按照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 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 辞任、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 缺会计专业人士 ...
克明食品(00266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06 12:03
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完善治理结构,规 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 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 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 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 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尤其为中小投 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三)主动性原则。 公司应当主动 ...
克明食品(002661)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
2025-06-06 12:03
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选拔和录用程序,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结构,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 及其他相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程序和具体人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向董事会报 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召集并主 持提名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全体委员直接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 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
克明食品(002661)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6月)
2025-06-06 12:03
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不受侵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下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有关 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证监会规定、交易所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 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 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 名会计专业人士 ...
克明食品(002661) - 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稿)
2025-06-06 12:03
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三、考核范围 本考核管理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含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本激励计划的 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 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所 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股票期权时和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 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存在聘用关系或劳动关系。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5 年修订稿) 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 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及核心骨干的积极性, 提高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 原则,拟实施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期 权激励计划")。为了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 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 务 ...
克明食品(00266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06 12:03
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建立与完善经营者激 励约束机制,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称"董、高人员")的薪酬管理,有 效地调动公司董、高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企业健康、稳定、持续发展,根据现 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交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及《陈克明食 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的主体如下: 1、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2、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第三条 薪酬确定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2)遵循效益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发挥薪酬激励与约束功能; (3)收入水平与为公司实现的经济效益、管理效益、工作目标挂钩,以绩效目 标考核结果为依据确定薪酬的原则; (4)提供的薪酬与市场同等职位收入水平相比有竞争力的原则; (5)坚持短期与长期、物质与精神激励相结合的可持续发展原则。 第四条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情况,薪酬可以作相应的调整,调整的依据是: ...
克明食品(002661)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06 12:03
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三条 应当披露的信息存在《股票上市规则》及深交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 中规定的可暂缓、豁免信息披露的情形的,由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行审慎判断后决 定是否暂缓或豁免披露,并接受深交所对有关信息暂缓、豁免披露事项的事后监 管。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范围 第四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 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 统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遵守国家保密法律制度,履行保密义务,不 得通过信息披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形式泄露国家秘 密,不得以信息涉密为名进行业务宣传。 第五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 务信息(以下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的,可 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二)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披露后可能 侵犯公司、他人商业秘密或者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 (三)披露后可能严重损害公 ...
克明食品(002661)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2025-06-06 12:03
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董事会由 5-19 名董事组成。 第五条 董事会设立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相关委员会。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 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 业人士。 第六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 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机构,是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领导机构,是 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机构,对股东会负责,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依照《公司章程》 的规定行使职权。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 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与职责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 ...
克明食品(002661) - 公司章程(2025年6月)
2025-06-06 12:03
| 第一章 | 总则 | | 2 | | --- | --- | --- | ---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3 | | 第三章 | 股份 | | 3 |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3 |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4 |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5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 6 | | | 第一节 | 股东 | 6 |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8 |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9 |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 12 |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13 |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 15 |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17 | | 第五章 | 董事和董事会 | | 20 | | | 第一节 | 董事的一般规定 | 20 |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23 |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 27 | | 第六章 | 高级管理人员 | | 31 | | 第七章 |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32 |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 ...
克明食品(002661)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
2025-06-06 12:03
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和方案,负责制订公司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 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由董事会批准产生。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 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