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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明食品(002661)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2025-06-06 12:03
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的合 法权益,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程序、决议的合法性和公平性,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有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公司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三)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忠实地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召开股东会。公 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的权利与义务 第四条 公司股东为依法持有公司股份的法人和自然人。股东按其所持股份 的种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持有同一种类股份的股东,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 种义务。 第五条 公司依据证券登记机构提供的凭证建立股东名册。股东名册是证明 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充分证据。 第六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分配股利、清算及从 ...
克明食品(002661)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06 12:03
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规范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并控制公司资产运 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 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保证、 抵押、质押或其他形式的担保。具体种类包括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 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视为对外担保。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公司拥有实际控 制权的参股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 供担保的,应在其董事会或股东会做出决议后及时通知公司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 务。 (一)因公司业务需要的互保单位; 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 ...
克明食品(002661)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06 12:03
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 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 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 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 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应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条 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唯一的信息披露机构。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 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关公司内幕信息的内容。 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音像及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内容的资料,须经董事会 秘书的审核同意,并视重要程度呈报董事会审核,方可对外报道、传送。 第 ...
克明食品(00266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06 12:03
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 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陈 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 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 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 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相 关规定中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短线交易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 法违规的交易。 在锁定期间,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克明食品(00266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06 12:03
第二章 离任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辞任应当提交书面辞任报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任的,自公司收到辞 任报告之日起辞任生效。 第四条 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按照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 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 辞任、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 缺会计专业人士 ...
克明食品(002661)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
2025-06-06 12:03
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选拔和录用程序,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结构,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 及其他相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程序和具体人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向董事会报 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召集并主 持提名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全体委员直接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 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
克明食品(00266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06 12:03
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完善治理结构,规 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 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 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 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 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尤其为中小投 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三)主动性原则。 公司应当主动 ...
克明食品(002661)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6月)
2025-06-06 12:03
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不受侵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下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有关 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证监会规定、交易所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 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 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 名会计专业人士 ...
克明食品(002661) - 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稿)
2025-06-06 12:03
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三、考核范围 本考核管理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含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本激励计划的 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 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所 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股票期权时和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 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存在聘用关系或劳动关系。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5 年修订稿) 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 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及核心骨干的积极性, 提高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 原则,拟实施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期 权激励计划")。为了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 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 务 ...
克明食品(00266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06 12:03
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建立与完善经营者激 励约束机制,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称"董、高人员")的薪酬管理,有 效地调动公司董、高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企业健康、稳定、持续发展,根据现 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交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及《陈克明食 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的主体如下: 1、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2、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第三条 薪酬确定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2)遵循效益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发挥薪酬激励与约束功能; (3)收入水平与为公司实现的经济效益、管理效益、工作目标挂钩,以绩效目 标考核结果为依据确定薪酬的原则; (4)提供的薪酬与市场同等职位收入水平相比有竞争力的原则; (5)坚持短期与长期、物质与精神激励相结合的可持续发展原则。 第四条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情况,薪酬可以作相应的调整,调整的依据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