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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亚光电: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杨模荣)
2024-03-29 08:35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杨模荣2023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代表: 大家好!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的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本人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 务。 在2023年度担任独立董事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独立公正地履行 独立董事义务,勤勉尽责,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本人2023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 如下: 一、2023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会议、2次股东大会,本人应出席董事会会议1次, 亲自出席会议1次,列席公司股东大会1次。在召开董事会前,本人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 策所需要的情况和有关资料,并与相关人员沟通。在会上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个议题,积 极参与谈论并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 极作用。2023年度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所有议案经 ...
美亚光电: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3-29 08:35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 2023 年度保持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30 日 1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要求,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 任独立董事潘立生先生、杨辉先生的 2023 年度保持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 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 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 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
美亚光电: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2024-03-29 08:35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 专项说明 大华核字[2024]0011004975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 目 录 页 次 一、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 说明 1-2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www.dahua-cpa.com 二、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非 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 总表 1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合肥美 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亚光电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 表,包括 2023 ...
美亚光电: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4-03-29 08:35
二、会计报表审计情况 2023 年度会计报表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审计报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认为:美亚光电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 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美亚光电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 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3 年,在公司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和指导下,在公司经营班子及全体员工的 共同努力下,实现了经营业绩稳步增长。现将 2023 年度财务决算的有关情况汇 报如下: 一、2023 年度财务决算的编制范围 本次财务决算的范围包括母公司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 司美亚光电(香港)有限公司、安徽美亚智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美亚智联 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美亚医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美亚智能装备有限责 任公司。 (五)公司本期营业外收入为 37,396,758.52 元,同比增长 210351.21%。营 业外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应收赔偿款增加所致。 三、经营利润情况 1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3年度 2022年度 ...
美亚光电: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潘立生)
2024-03-29 08:35
大家好!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的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本人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在2023年度担任独立董事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独立公正地履行 独立董事义务,勤勉尽责,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本人2023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 如下: 一、2023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潘立生2023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代表: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会议、2次股东大会,本人应出席董事会会议6次, 亲自出席会议6次,列席公司股东大会2次。在召开董事会前,本人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 策所需要的情况和有关资料,并与相关人员沟通。在会上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个议题,积 极参与谈论并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 极作用。2023年度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所有议案经过客观 ...
美亚光电:审计委员会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核意见
2024-03-29 08:35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具备证券从业资格 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 2023 年度审计工作中,大华恪尽 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 告审计的各项工作。因此我们同意继续聘任大华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 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委员:潘立生、杨辉、郝先进 2024 年 3 月 25 日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核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作为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我们认真审阅了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的《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
美亚光电: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3-29 08:35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 2023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 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 评价其 有效性, 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 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 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 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 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 ...
美亚光电: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美亚光电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2024-03-29 08:35
法律意见书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关于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 法律意见书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怀宁路 288 号置地广场 A 座 34-35F 电话:(0551)62631164 传真:(0551)62620450 法律意见书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关于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 法律意见书 天律意第号 致: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李军、吕光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 作为公司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以下简称"本 次回购注销")相关事项的专项法律顾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
美亚光电: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2024-03-29 08:35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3 月 30 日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发表意见如下: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 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需要,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 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出具的《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符合国家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
美亚光电: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24-03-29 08:35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以及《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的有关规定,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召开了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了董事会换届 选举。换届前的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成员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杨 模荣先生、独立董事储育明先生、非独立董事郝先进先生,其中召集人由会计专 业人士杨模荣先生担任;换届后的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成员组成, 分别为独立董事潘立生先生、独立董事杨辉先生、非独立董事郝先进先生,其中 召集人由会计专业人士潘立生先生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全部议案均审议通过,具体 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