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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ixin Foods (002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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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Zheng Quan Ri Bao· 2025-04-25 23:53
Fundraising Overview - The company raised a total of RMB 375,750,000 by issuing 75,000,000 shares at a price of RMB 5.01 per share, with a net amount of RMB 365,045,807 after deducting issuance costs [1][2] - The funds were fully received by August 8, 2023, and were verified by DaHua Accounting Firm [2] Fund Utilization - As of December 31, 2024, the company had invested RMB 258,589,446.88 of the raised funds, with RMB 220,268,466.74 used from the time of receipt until December 31, 2023, and RMB 38,320,980.14 used in 2024 [3][6] - The remaining balance of the raised funds as of December 31, 2024, was RMB 108,482,453.17 [3][5] Fund Management - The company established a fundraising management system to ensure the safety and efficiency of fund usage, with dedicated accounts opened at various banks [4] - As of December 31, 2024, the balance in the dedicated bank accounts was RMB 108,482,453.17, which includes RMB 100,000,000 used for cash management [5][7] Cash Management - The company approved the use of up to RMB 100,000,000 of idle funds for cash management, which was strictly adhered to within the authorized limits [7] Other Fund Usage - There were no instances of using idle funds for temporary working capital or any changes in the investment projects during the reporting period [6][10]
海欣食品(002702)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5-04-25 09:43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德皓内字[2025]00000078 号 北 京 德 皓 国 际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殊普通合伙 ) Beijing Dehao International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imited Liability Partnership)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 目 录 页 次 一、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2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 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 价其有效性是企业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 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报 告 德皓内字[2025]00000078 号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 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欣食品)202 ...
海欣食品(002702) - 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5-04-25 09:43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 | | | 目 录 | 页 次 | | --- | --- | --- | --- | | 一、 | 审计报告 | | 1-8 | | 二、 | 已审财务报表 | | | | | 合并资产负债表 | | 1-2 | | | 合并利润表 | | 3 | | | 合并现金流量表 | | 4 | | |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 | 5-6 | |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 7-8 | | | 母公司利润表 | | 9 | |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 10 | | |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 | 11-12 | | | 财务报表附注 | | 1-101 | 审计报告 德皓审字[2025]00001046 号 北 京 德 皓 国 际 会计师事务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Beijing Dehao International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imited Liability Partnership)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审 计 报 告 德皓审 ...
海欣食品(002702) -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2025-04-25 09:43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德皓核字[2025]00000791 号 北 京 德 皓 国 际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殊普通合伙 ) Beijing Dehao International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imited Liability Partnership)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4 年度) | | | 一、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二、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4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与 使 用 情 况 鉴 证 报 告 德皓核字[2025]00000791 号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欣食品)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 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海欣食品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 ...
海欣食品(002702) -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5-04-25 09:43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 专项核查意见 德皓核字[2025]00000794 号 北 京 德 皓 国 际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殊普通合伙 ) Beijing Dehao International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imited Liability Partnership)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 专项核查意见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 | | | | | | 二、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 1-2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 专项核查意见 德皓核字[2025]00000794号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欣食品) 2024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德皓审字[2025]00001046 号审 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检查了贵公司编制的后附 2024 年度营业收 入扣除情况明细表(以下简称"明细表")。该明细表已由海欣食品管理 层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监管机构")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12 ...
海欣食品(002702) - 国金证券关于海欣食品2024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2025-04-25 09:43
| 保荐机构名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名称: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简称"海欣食品") | | 保荐代表人姓名:郑珺文 | 联系电话:0592-5350605 | | 保荐代表人姓名:俞琳 | 联系电话:0592-5350605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四、其他事项 | 报告事项 | 说明 | | | --- | --- | --- |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无 | | |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 | 2024 | 年 9 月,国金证券因在罗普特 IPO 持续督导过程中存 | | 交所对保荐机构或其保荐的 | 在未勤勉尽责的情形,持续督导现场检查工作不到位,出具 | | | 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 | 的相关持续督导报告及专项核查意见结论不准确,被厦门证 | | | 整改情况 | 监局出具警示函。国金证券认真查找和整改问题,充分落实 | | | | 勤勉尽责要求,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投行业务内控制度、工 | | | | 作流程和操作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切实提升投行业 | | ...
海欣食品(002702) - 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2025-04-25 09:43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 专项说明 德皓核字[2025]00000792 号 北 京 德 皓 国 际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殊普通合伙 ) Beijing Dehao International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imited Liability Partnership)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 目 录 页 次 一、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 说明 1-2 二、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1 控 股 股 东 及 其 他 关 联 方 资 金 占 用 情 况 的 专 项 说 明 德皓核字[2025]00000792 号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海欣食 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欣食品)2024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 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 ...
海欣食品(002702) - 国金证券关于海欣食品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2025-04-25 09:43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海欣 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欣食品"或"公司"或"发行人") 2022 年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本次发行证券已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上市,持续 督导期限为 2023 年 8 月 25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目前,国金证券对海欣食 品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期限已满,国金证券根据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保荐办法》")等相关规定,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 律责任。 四、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调推荐阶段 本保荐机构遵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 发行人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积 极配合监管机构的 ...
海欣食品(002702)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泽艺)
2025-04-25 09:14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泽艺)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的独立 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 在任职期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赋予的职权,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赋予的权利,积极参加股东大 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关心公司生产和经营状况,发挥专业特长,为公 司经营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以审慎的态度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重大事项发 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维护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和义务。 本人于2024年5月20日换届后担任公司第七届独立董事,现将本人2024年度 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陈泽艺,女, ...
海欣食品(002702)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丹)
2025-04-25 09:14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丹)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独立 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在任职期间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赋 予的职权,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赋予的权利,积极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 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关心公司生产和经营状况,为公司发展出谋划策,以审慎的 态度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重大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 公司和股东特别是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勤勉尽责地履 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和义务。 本人于2024年5月20日换届后离任,现将本人2024年任期内的履职情况汇报 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吴丹,男,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