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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洋股份(002708) -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9-29 12:33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经 2025 年 9 月 28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工作,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的管理。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 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 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 ...
光洋股份(002708) -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9-29 12:33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经 2025 年 9 月 28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四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的规定。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五条 董事提名的方式和程序为: (一)董事会换届改选或者现任董事会增补董事时,现任董事会、单独或者 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按照拟选任的人数,提名下一届董事会的 董事候选人或者增补董事的候选人; (二)公司董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的股东可以按照拟选任 人数,提名下一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候选人或者增补独立董事的候选人; (三)股东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由现任董事会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提交股 东会选举。 第六条 被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应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应符合《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任职条件。提名人应当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 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并对其担任独立董事的资 格和独立性发表意见,被提名人应当就其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 ...
光洋股份(002708) -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9-29 12:33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经 2025 年 9 月 28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实现对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督,充分 发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独立性、有效性,保护全体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权益, 公司特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或"委员会"),作为负责 公司内、外部的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确保审计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常 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特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八条 《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审计委员会 委员。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 高级管理人员并独立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事务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 数,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 董事或全体董事 ...
光洋股份(002708) -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办法
2025-09-29 12:33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办法 (经 2025 年 9 月 28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 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公司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辞任应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 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 2 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第四条 如存在以下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但相关法律 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 ...
光洋股份(002708) -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2025-09-29 12:33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五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 2 次会 议。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审计委员会、二分之 一以上独立董事,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 10 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董事会办公室应将会议通知和会议文件于会议召开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送达全体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 (经 2025 年 9 月 28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尚须 2025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治理结构,保障董事会依法独立、规范、有效地行使决策权,确保董事会 的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 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本公司常设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在法律法规、《常 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赋予的 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维护本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由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 ...
光洋股份(002708) -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稿)
2025-09-29 12:33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经 2025 年 9 月 28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尚须 2025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 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常州光洋轴承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募集的监管。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 ...
光洋股份(002708) -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9-29 12:33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经 2025 年 9 月 28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为 规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特设 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作为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 审核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确保提名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委员由董事 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会议选举产 生。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当委员会召集人不能或 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委员会召集人既不履行职 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 ...
光洋股份(002708) -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09-29 12:33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经 2025 年 9 月 28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 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已 经或可能产生较大影响或影响投资者决策的信息,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 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按规定程序、以规 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报送证券监管部门。 第三条 本制度所述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 第四条 公司及上述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本制度的规定,严格履行有关信息 ...
光洋股份(002708) -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9-29 12:33
(经 2025 年 9 月 28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参照《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 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 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 使权益条件成就;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 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 ...
光洋股份(002708) -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25-09-29 12:33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经 2025 年 9 月 28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的 表决机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以下简称"网络投票系统") 是指深圳证券交易所利用网络与通信技术,为公司股东非现场行使股东会表决权 提供服务的信息技术系统。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 投票系统。 第三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除现场会议投票外,应当向股东提供股东会网络 投票服务,公司股东会现场会议应当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召开。 第四条 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网络投票系统 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 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以上方式重复参加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 结果为准。 第五条 公司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