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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yang Cuihua Gold and Silver Jewelry (002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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萃华珠宝:持股5%以上股东拟减持不超3%股份
Xin Lang Cai Jing· 2025-12-12 13:19
萃华珠宝公告称,持股5.20%的股东龙凤女士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 月内(2026年1月7日至4月6日),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7,684,68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 例3.00%。其中,集中竞价不超2,561,560股,大宗交易不超5,123,120股。若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数量 相应调整。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
萃华珠宝(002731) - 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年-2028年)的公告
2025-12-12 09:31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31 证券简称:萃华珠宝 公告编号:2025-084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1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一)利润分配的形式 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 年-2028 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新修订的《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兼顾公司持续发展的基 础上,为进一步明确公司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增强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 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及利润分配进行监督,公司特制定本规划,具体 内容如下: 一、制定股东回报规划的考虑因素 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公 司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 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 资资金需求、发行融资、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 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
萃华珠宝(002731) -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5-12-12 09:31
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31 证券简称:萃华珠宝 公告编号:2025-083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萃华珠宝")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召开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中 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中联"或"立信中联会计师事 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 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 机构名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 成立日期:2013 年 10 月 31 日(由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转制设立) (3)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4)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 6865 号金融 ...
萃华珠宝(002731) - 关于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5-12-12 09:30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31 证券简称:萃华珠宝 公告编号:2025-085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29 日 15:0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9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9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
萃华珠宝(002731) -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2-12 09:30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31 证券简称:萃华珠宝 公告编号:2025-082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上午 10:00 在成都市高新西区金泉街道蜀西路 96 号 3 楼会议室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12 月 2 日通过邮件及书面等形式发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思伟先生主持,应参与表决董事 9 人(包括独立董事 3 人), 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人。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采用记名投票 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孙)公司向金融 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326,150 万元的综合授信融资(贷款、承兑汇票、贸易融 资等),具 ...
萃华珠宝:拟申请32.62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并完善内部制度
Xin Lang Cai Jing· 2025-12-12 09:25
萃华珠宝公告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多项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 构申请不超32.62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授权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该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六 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同时,同意为子公司提供不超32.62亿元担保额度;控股股东及部分持股5%以上股 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同意为授信提供担保。此外,公司拟续聘立信中联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费用128万 元;还制定部分内部治理制度,包括《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等;并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2026 - 2028年)。 ...
萃华珠宝(002731)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09:17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 它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它相关规定; (四) 确保公司财务报告及管理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可靠、完整和公平。 第四条 公司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指引的规定,结合公司所处 行业和生产经营特点,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防范和控制公司风险,增强公司 信息披露的可靠性。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的内部 控制制度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应当保证内部控制相 关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1 (二) 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 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管 理和控制,促进公司内部各管理层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为管理层正确决策提供 可靠的信息和依据,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企业运营的效率及效果,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 ...
萃华珠宝(002731)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09:17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确保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部重大信息迅速、顺畅地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保证公司及时、准确、全面、完 整地披露信息,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沈阳萃华金银珠 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内容,制定本重大 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者即将发生可能 对本公司或本公司的股票价格或其他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 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和董 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对外信息披露工作,具体包括公司应披 露的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并依法在指定媒体上披露;公司证券部为公司信息披 露工作的管理部门,负责统一办理公司应公开披露的所有信息的报送和披露手续。 第 ...
萃华珠宝(002731)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12 09:17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 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的选举。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 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不适用本细则的相关规定。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保证股东充分行使权利,维护 中小股东利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1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履行董事的职责。独立董事候选人还应当就其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 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发表公开声明。 第三章 董事候选人的选举 第四条 公司在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董事会应当在 召开股东会通知中,表明该次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五条 公司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的董事, ...
萃华珠宝(00273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09:17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 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制度第二十一条规定 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离婚导致其所持本公司股份减少的,股份的过出方和过 入方应当持续共同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 的除外。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 《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