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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路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2023-12-11 11:11
第一条 为促进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规范运作,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 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 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则。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 2/3 时;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 开 1 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 ...
普路通: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11 11:11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保护中小 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 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 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 ...
普路通: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3-12-11 11:11
股票代码:002769 股票简称:普路通 公告编号:2023-056 号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4、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独立 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 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及情况说明:鉴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执行本公司年报 审计业务的团队已整体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分立 并被 ...
普路通: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023-12-11 1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 为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关 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现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该项议案,认为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 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财务报告 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变更会计师 事务所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傅冠强 陈玉罡 陈建华 因此,我们同意聘任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
普路通: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2023-12-11 11:11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依法独立、规范、有效地行使职权,以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对股东大会 负责,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董事会设董事长 1 名,可以设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和更换,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 其职务。董事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第五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秘书 ...
普路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11 11:11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的程序,对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程序,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 和程序等事项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
普路通: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11 11:11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关联自然人。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 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 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订本决策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控股子 ...
普路通: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2-11 11:11
一、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相关执业证书和 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提供公正、公允、 独立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 务所事项与原审计机构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表示无异议。公司拟变更会计师 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聘任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在 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后,对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
普路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11 11:11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并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 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并向董事会报告。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 董事过半数,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 ...
普路通(002769) - 2023年11月15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3-11-15 10:31
证券代码:002769 证券简称:普路通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编号:2023-05 特定对象调研 分析师会议 媒体采访 业绩说明会 投资者关系活动类别 新闻发布会 路演活动 现场参观 其他 (深圳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 参与单位名称及人员 参与 2023 年深圳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全体 投资者 姓名 时间 2023年11月15日(星期三)下午15:30-17:00 地点 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 1、董事长、总经理张云 上市公司接待人员姓 2、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倪伟雄 名 3、董事、财务总监师帅 本次说明会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进行,说明会问答环节主要内 容如下: 1、您好,国资目前入主的进度如何,公司变成国资后还会继 续坚持新能源方向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