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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艺集团: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2-06 13:01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拟定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 格进行遴选、审核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5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 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 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 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提名委员 ...
建艺集团: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12-06 13:01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及其成员的行为,确保董事会规范、高效运作和审慎、科学决策切实行使董事 会的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2018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及其他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市 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第二条 董事会是行使经营管理和决策权的执行机关,对股东大会负责并 报告工作,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董事会应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列席董事会会议的监事和其 他有关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权 第四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两人,董事会成员中至少包括三分 之一独立董事。 第五条 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制定专 门委员会议事规则 ...
建艺集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3-12-06 13:01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 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四)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 (五)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具有良好的 社会声誉和执业质量记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 息质量,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进行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 度的规定。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 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下属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 称"审计委员会")审核,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 大会审议前 ...
建艺集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2-06 13:01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运作指 引》、《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 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 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5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以全体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 工 ...
建艺集团: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2-06 13:01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营管理的有效监督,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市 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 司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审核公司 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5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中至少有 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1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者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 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以全体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 ...
建艺集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12-06 13:01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 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2023 年修订)》(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 程》的要求,认真履行 ...
建艺集团: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2023-12-06 12:58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 度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审慎以及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司董事会提 交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核,基于客观、 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1、关于拟向控股股东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向正方集团借款展期事项体现了公司控股股东 对公司发展的支持和信心,满足公司快速融资的需求;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 合市场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 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造成不良影响。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董事会的表决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2、关于拟与关联方签署《 ...
建艺集团: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3-12-06 12:58
证券代码:002789 证券简称:建艺集团 公告编号:2023-147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的议案》。根据日常经营需要,公司2024年度拟与关联方珠海正方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正方集团")及其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合计金额不超过 505,000.00万元,2023年1-11月实际发生的总金额为399,317.64万元。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 事唐亮先生、郭伟先生、张有文先生、范显锋先生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召 开了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公司关联股东正方集团及其关联方需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关于预计 20 ...
建艺集团: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3-12-06 12:58
证券代码:002789 证券简称:建艺集团 公告编号:2023-145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向控股股东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2日 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珠海正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方集团")申 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借款,借款年化利率6%,借款期限1年。截至目前,公 司已向控股股东正方集团偿还上述合同借款2亿元。公司分别于2022年12月23日、 2023年1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向控股股 东正方集团将上述剩余合同借款3亿元进行展期,借款年利率6%,借款期限不超 过1年。 鉴于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公司于2023年12月 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向控股股东借款 ...
建艺集团:关于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11-28 11:12
2023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股字[2023] C0138 号 致: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五路 18 号星河中心大厦 19 层 电话:0755-23993388 传真:0755-86186205 邮编:518048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 派律师出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3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 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 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 ...